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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年年都存在,這群官奴在兩宋上下幾百年間,唯此一批,僅存十數年,且獨一無二。
那名僕婦右手上刺著兩個字:慶州。表明她的身份是慶州賤口官奴。
神宗熙寧四年(1071),慶州發生的兵變被平定後,叛兵家屬沒官為奴婢者,配江南路、兩浙路、福建路為奴,“諸為奴婢者,男刺左手,女右手”。這是宋代惟一可見的大規模將犯人家屬,沒為奴婢的記錄。
趙興知道這批慶州官奴的來歷,還要從章惇說起。去年章惇來趙興府上,看到碼頭上蒲易安驅趕奴隸下船,他臉上露出深思的表情,雖然章惇什麼也沒說,但趙興卻察覺了異樣,他回去趕緊研究宋代關於奴婢的規定,發現了天聖七年(1029)修成的令典《天聖令》。
《天聖令》宣佈廢除17條唐令,其中有12條是關於官奴婢的,諸如官奴婢分番制度,官奴婢作為財產賞賜制度,官奴婢死亡後的驗實申報制度,官奴婢勞役制度和供給制度等。而剩下的5條是關於捕獲逃亡奴婢的酬賞問題。
看著這套《天聖令》,趙興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這不是林肯簽署的“廢奴令”宋代版嗎?古代中國居然也有自己的“廢奴令”?
這真是一個特殊的時代。
它特殊到整個朝代延續期間,官府不提倡賤口奴婢,而實行僱傭奴婢制。而古代中國上下三千年,也唯獨宋代不可能出現奴隸。即使唐末五代以來許多因戰敗被俘而成為奴婢的人,也受到《天聖令》的干預而被釋放。
難怪宋代妾婢制度如此特殊,原來宋代沒有奴僕,只有一群僱傭打工者。
趙興研究發現:《天聖令》簡直是變態,它不鼓勵人使用賤口奴隸,但它又充分尊重私有財產,對賤口奴隸也不採用一刀切的方式完全剝奪,只溫柔地要求主人允許賤口奴隸隨時贖身,從而成為僱傭奴婢。若主人一直沒給賤口奴隸贖身機會,天聖令規定:在奴隸服役滿十年後,自動獲得自由身。
趙興研究完《天聖令》,深度懷疑這部法令是穿越人士寫的!它這種超越時代的尊重私產,令他這個現代人都有點不適應。
可轉念一想,趙興又覺得納悶——難道真是的宋代歷史是這樣的?記得以前看宋代小說、看宋代歷史,都未曾提及到宋代曾劃時代的不容許蓄奴,那些小說與歷史研究者為什麼不敢向百姓說明這點呢?
當然,宋代歷史上還有一個唯一個例:慶州官奴。慶州兵變後,朝廷對這些拿著朝廷供養,卻不願上前線對付“農民起義軍”,轉而對付沒有起義的農民的亂兵恨之入骨,他們在男女手上刺字,將他們發配到兩浙淮南為奴,以便讓他們時刻記起自己暴行下遇難的數十萬冤魂。
兩宋數百年曆史,這是唯一被記錄在案的官奴。
按照時間推測,如果《天聖令》對慶州官奴們也起作用的話,這些人以及他們的後代也該自動成為自由身了,但眼前這名慶州官奴的出現,表明朝廷對他們的仇恨仍未消除,《天聖令》的陽光並沒有涵蓋到他們
將事情來龍去脈想清楚,趙興一搖頭,不悅的說:“老師,怎麼能讓這種人進到我家裡,少遊兄要人伺候,我為他撥一二十個年輕靚麗的倭女,看不把他伺候的舒服死。這群罪人……”
朝雲到了趙興家裡,膽子大了很多,她現在也敢大聲說話了,不等趙興說完,她輕啐一聲:“趙叔叔,怎麼能這樣說呢,秦叔叔的家眷可都來了。你送倭女服侍,那不是搗亂嗎?”
說到秦少游家眷,趙興不禁想起一則逸聞,據說秦少游的女婿也是個名士,可惜生性木訥,有一次在宴席上,他女婿寫的詩詞非常出色,別人趕緊問他是何人,那女婿回答:“我就是‘山抹微雲,天連衰草,畫角聲斷譙門’他女婿。”
秦少游現在四十多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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