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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毛筆字寫得好,這是件細緻活兒,需要持續數年不間斷的練習,才能練出型來。而真正要寫的令人讚賞,沒有幾大缸墨汁的練習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別說宋代,便是現代,毛筆字寫得好的人,有哪一個是生性喜歡打架鬧事的人,不要多,只要有一個例子,趙興就信服:打架鬧事也能練出好的毛筆字。

此刻,正是早上十點鐘的模樣,百家巷已經徹底活躍起來,那些不輪值的官員都攜帶著妻兒悠閒地在街上閒逛。這裡是內城,皇宮就在眼前,喧鬧顯得很有節制,似乎比不上泉州。然而汴梁的“叫聲”卻更溫婉。

沿街兩面,唱伎的叫聲是敲著水碟伴奏的。一個碟子中盛半盤水,她們用手裡的竹枝或者筷子敲打著碟邊,讓水碟發出清脆的聲響,而後她們用柔懦的歌聲,千迴百折的向你傾訴貨物的好處。

一行人穿過幾個珠寶店,阿珠沒買什麼,但陳伊伊絲毫沒有替趙興省錢的覺悟,她見什麼都愛,不一會兒,蕭氏兄弟手中已拎滿了她的大小包裹。

陪同眾人逛街的是朝雲,她雖然是蘇軾的妾,但宋代是個宗法社會,等級森嚴,即使她心中感謝程阿珠照顧遁兒的那份情,但程阿珠是正妻,她只能落後一步,與陳伊伊走在一起。見到蕭氏兄弟手中捧滿了禮盒,她低聲告誡:“伊伊,你何必讓他們捧,其實你只要告訴店鋪地址,鋪裡自會把貨送到住處……”

陳伊伊滿臉嫉恨的看著走在前面的趙興與程阿珠的背影,低聲說:“不,我為他做了多少事,你不知,他在海外,物事都往我哪兒一送,後面全是我的事兒,我為他分送信件,分配貨物,盤點賬目,整整操勞了三年,三年,他不給我個說法……我現在就是讓他知道,我在這兒,我在他身邊。”

被人怨恨的趙興這時並沒有這個覺悟,他牽著程阿珠的手走在眾人前方,程阿珠沉默著,但她滿臉像塗了油彩一般,綻放出最美麗的青春。她的眼睛裡唯有趙興,連路邊東京的繁華勝景都不能吸引她的目光。

他們“牽著手”——是的!如果有人在現代,說宋朝男女牽著手上街,趙興一定啐對方滿臉吐沫,然而,到了宋代他才知道,他所看到的歷史是被“修改”過的歷史。

這是一個“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時代;這是一個“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時代;這是一個“嬌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懷”的時代;這是一個“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的時代。

在這個時代,滿大街牽手而行的戀人不止趙興一對。據說,蘇軾的札記中記錄:不留宿皇宮的時候,他也牽著老妻的手閒逛街鋪。這位五十歲的大詞人牽著夫人的手,有時走走南門街,去逛著名的唐家珠寶店,挑選幾件溫州的漆器,或是在報慈寺街的藥鋪買點兒上好的草藥。有時倦遊歸來,在“臺樓”吃飯,

老夫老妻牽手而行,在現代也是驚世駭俗的,在宋代只是平常——平常的浪漫都說不上,只是生活。

蘇軾的房子,相鄰的是三家珠寶店,過了這三家珠寶店是綢緞鋪。然而是瓷器店。再然後是酒樓。

酒樓門廊下坐著一排歌舞伎,不時有店裡的夥計召喚她們其中某位,去某包房為人獻唱。這些歌舞伎裝束都類似現代的日本歌妓,臉上用石灰塗的粉白——這是高階歌舞伎才有的裝飾,叫做“紅妝粉飾”。粉飾是指臉上塗的白粉,紅妝是指腮紅與那一對紅唇。

而低階歌舞伎無須化妝,通常她們也就是本色出演。

宋代二胡剛剛流入中原,被叫做“奚琴”,意思是契丹族旁支、庫莫奚人使用的琴,這時,奚琴還是一種國樂,即皇帝欣賞的樂曲。北宋滅亡之後,宮廷樂師散落民間,這才將二胡變為民族樂器。所以宋人在酒館演唱甚少伴奏,偶有,則是敲水碟或敲木鼓,彈奏琵琶(波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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