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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此處夜風似刀
趙興伸了個懶腰,回答:“不用了,剛好我們也泡個舒服了,正好,還能趕上半場酒宴,炎師,同去如何?”
高俅身子動了一下,臉上露出渴望的神情,但不一會,他又說漏嘴了,沮喪的說:“罷了,我還想多泡一會。這水冷了,再添點熱水。”
高俅這麼說,並不是想支走趙興,然後調戲倭女,而是因為身份限制。他是小史出生,又沒有經過科舉,雖然字寫得不錯,做事精細細緻,但依然等同於家僕的身份,或者比家僕的身份略高點。
錢勰是誰?前任開封府知府,而開封是天下第一府,稱“赤府”。這樣的一位“赤府令”來到酒宴上,作陪的又是大宋第一學士,外加秦觀與趙興,以他的身份是無論如何沒資格上席的。與其到席上自討無趣,高俅還不如在這裡享受倭女的漢式服務。
趙興明白對方的顧忌,沒有再勸,他穿好衣服,提著一盞馬燈向那座蘇軾宴客的房屋走去。
蘇軾宴客的這棟房子就是昔日章惇住過的那棟房子,它與趙興的小樓毗鄰而居,那些被招來表演的伎樂則臨時借住在小樓前排的別墅,他們來往穿梭,手裡的燈將這片區域照的燈火通明。
趙興提著馬燈走進,伎樂們看到他,紛紛躬身行禮,一片燈火搖曳,一片綵衣飛舞,令雪後的夜空顯得格外清朗。
這世界畢竟有了些許改變,比如由於趙興的推動,馬燈已經成了富豪們的必備物品,而大宋百姓崇尚享樂主義,富豪們的愛好立刻傳播到民間,民間無法搞到原版的“明月夜”,但各地風起雲湧的玻璃房填補了這個市場空白,他們專走下層路線,使得百姓們夜間出門,不再依靠燈籠與火把。
世界畢竟改變了,比如趙興這個院子裡——雪仍在下,原本這個天氣出門,道路泥濘難走,但趙興的院落裡,各房屋之間用石子與水泥鋪成的路面光潔如鏡,使得伎樂們可以在隔壁屋子裡化好妝,再進入宴席所在的房屋表演。
蘇軾是個待朋友熱誠的人,他對朋友心裡不設防,所以自己也對朋友毫不見外,比如他宴客,放著自己家裡不搞,連聲招呼都不打,便跑到趙興家中開宴。
這種脾氣擱別人可能會覺得不自在,或者認為是一種冒犯,但趙興對這個沉靜在詩歌境界的人,卻完全沒脾氣,他心裡只覺得欣喜,能夠親身見到這些名傳千古的大詩人,難道不高興嗎?平常他求這些人來都求不到,現在蘇軾一咳嗽,這群人像哈巴狗一樣跑來參加宴會,能有機會與他們同坐在一起,感受大宋的詩歌宴舞,趙興心裡滿溢著幸福。
他就是帶著這種幸福感踏入屋子的,走進屋內,他幸福的看到桌上鋪著一張翅膀,這就是蘇軾今年的第八十八首詩,也是他年度最後一首——《送錢穆父出守越州絕句》:
“簿書常苦百憂集,杯酒今應一笑開。京兆從教思廣漢,會稽聊喜得方回。
若耶溪水雲門寺,賀監荷花空自開。我恨今猶在泥滓,勸君莫棹酒船回。”
我恨——蘇軾恨什麼,他恨生在凡塵嗎?這廝每天小酒喝著,風景逛著,閒雜公務都扔給了趙興與高俅,平均五天才做一首名傳千古的詩,懶得不成樣子了,他——還、有、什、麼、可、恨、的。
錢穆夫認出趙興來,他微笑著站起身衝趙興拱手,蘇軾那雙醉眼這才看清趙興,而陪坐的秦觀秦少游的眼神全在女人身上,他懷裡捧著兩個女人,腿上還坐著一個,說話都大舌頭,還不忘說些大舌頭的情話……這廝天生就會哄女人。
沒天理,汴梁城都在傳趙興是“一流的哄女人手段”,此刻相比秦觀,趙興自愧不如。
他們都瞎了眼。
不過,看到旁邊笑意盈盈的廖小小,趙興又覺得這種評價不虧。廖小小穿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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