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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其孃家要陪送妝奩,俗稱“嫁妝”,謂之“陪奩”。送妝的時間安排在迎娶前一日。阿珠送妝前,趙興要舉行“催妝”儀式。所謂“催妝”,就是新郎家僱人抬來催妝禮盒,裡面配置幾樣食品,如茶、麵點和羊肉。禮物上貼上紅色的“五子二女”喜慶剪紙。

等新郎家“催妝”禮送到後,新娘家才進行“送妝”,也叫“發奩”。宋代民間還有個習俗,妝奩無論大小件,一律要貼放上紅色剪紙喜字和圖紋。因此,新娘和她的女長輩均要動手剪製出貼放在妝奩上的禮花。新郎家的女長輩也要動手剪製出貼在喜棚、禮堂和洞房中的喜花。

趙興等妝奩一到,即刻與新娘家送妝的人一起在新房“安妝”,佈置貼掛喜花——出自新娘之手的剪紙。

婚禮那天,趙興很早就起床做準備。按照禮儀,屋裡要擺上一張兩人桌,放上蔬菜、水果、酒、茶杯和茶盤、筷子和“合巹”。而後穿上正式的盛裝,戴上花冠——該去迎親了。

離家前最後的禮儀是:在父親的帶領下行昭告先靈之禮。趙興沒有父親,蘇軾代替了。他從蘇軾手中手裡接過一杯酒獻祭,跪拜過許多次以後,接受蘇軾的訓導:“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勉率以敬,若則有常。”

趙興答:“諾。惟恐不堪。不敢忘命。”

與此同時,程阿珠的父親也在給她同樣的告誡:“敬之戒之。夙夜無違舅姑之命。”

這話是多餘,趙興沒有舅姑,但按照形式,這話必須說。

然後,新娘的母親——由族長程同的妻子代替——整理程阿珠的鳳冠和披肩,教導說:“勉之、敬之。夙夜無違爾閨門之禮。”

這時,坳裡的另一頭,趙興帶著迎親隊伍出發,隊伍不僅有新郎及隨從,還有幾個僱來的騎在馬背上唱曲的姑娘、樂師和裝飾一新的花轎。

論理樂師不該出現在迎親隊伍裡,因為古代中國禁止在婚禮上奏樂,儒學者認為音樂是跳動的,屬陽,對屬陰的新娘不合適。然而民間卻喜歡婚禮奏樂。直到十數年後哲宗大婚,官員曾勸說皇太后同意不使用樂隊,皇太后表示說:“尋常人家娶個新婦,尚點幾個樂人”——遂下令為婚禮作曲。

從那以後,婚禮奏樂成為一種正式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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