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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初到幽州
我來自現代,我常常帶著沉重的使命去拷問歷史——為什麼中國近現代數百年間停滯不前,落後捱打,為什麼西方人在短短的幾百年間突飛猛進的發展,富國強兵。
最近,我豁然開朗,原來,這一切都是不同的法理文化開出的不同花朵。
重新解讀紛繁複雜的歷史,我發現中國始終存在著與西方截然不同的法律文化,西方人認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中國人卻認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就是說,你的財產我分配,你不願意我鎮壓(暴力拆遷,源出於此);西方人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的儒家文化卻認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西方人認為法的本質是公平正義,中國的政治家卻習慣了“法即是刑”的理念。
反映到法律宣傳上,我們的法律宣傳是這樣的:“你不準幹什麼什麼,否則,法律將對你如何如何”;而西方式法律宣傳是這樣的:“你有權幹什麼什麼,如果別人侵犯了你的權力,你可依法對他如何如何”。
這兩種不用的法律文明結出不同的果實,當然造成了我們那個時代不同的結果。
既然明白了這一切,我就不願再讓悲劇重複,我要讓所有的人(包括皇帝,官員,百姓,甚至宗教人士)納入到法律的管理之下,儒家認為一個人的德性夠了,就可以治國了,這以德治國不過是個笑話,誰來管理治國者的德性哪——只有法律,法才是至高無上的。我要以宗教來管理人心,約束人的道德,以法律來約束人的行為規範。這樣一來,即使是宗教,也套上了籠頭。
光和五年三月(公元182年),我們經過20天的討論,終於確立了一系列基本的律法及政府架構。當然,它離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還相差太遠,但只要有了最高宗旨,它會不斷的完善自我,我們有足夠的時間等待。
會上決定,高堂隆為我們的第一個首相,高山當大司刑,我兼任大司令,我手下學生已開始組建都督處、軍機處。
會議結束後,高山立即去青州籌備轉運流民,同時他還要在10天內拿出完整的商業發展戰略。周毅開始著手設立各類學校,並籌備我們3年後的第一次科舉工作。尹東則受命建立各級宗教機構,並組織人手編寫完整的宗教教典,設立神學院。我抽身出來,帶領飽受管亥摧殘的500士卒動身前往幽州治所。
路上,一件小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在出發時,為了補償士卒們受到的摧殘,我發給了士卒一些銅錢,這些銅錢都是我們私下鑄造的,完全仿照漢朝銅錢的樣式。沒想到,這種錢幣大受商家的歡迎,士兵們找零換回了各式各樣的銅錢。我一時好奇,要過幾枚銅幣看了看,它們多數是大漢朝廷所鑄,但顏色不一,大小不一,厚薄不一,居然找不出兩枚完全一樣的錢幣。
詢問之下,我才知道,大漢此時銅錢貶值,各地私鑄的銅錢氾濫,雖然私錢都採用漢朝廷銅錢的樣式,但含銅量各不相同,其中以大漢朝廷的銅幣含銅量最低,所以其他銅幣就可以公然流通。
同時,各種銅幣間兌換率也不統一,甚至只相隔一個城鎮,兌換率也大有差別。我們的銅幣由於含銅量高,所以大受歡迎。
這讓我想起歷史,西漢從武帝元狩五年到平帝元始年,一共鑄造銅錢二百八十“億萬”,280億萬就是2800億。東漢的銅錢流通量多,於王莽末年的大亂以後,經過光武帝的整理,原已比西漢少得多。但是,漢和帝以後的當權之人,一方面連年打西羌、打匈奴,花錢太多;一方面又在生活上窮奢極侈,不懂得什麼叫做量入為出,更不懂得什麼叫做“平衡國家收支”。他們貪圖鑄錢的方便:用少數的銅,鑄多量的錢。於是越鑄越多,造成銅錢大量貶值。
看來,我們這次會議,疏忽了幣值統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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