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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幫忙的啊?
“我……我大概是被人騙了。”陳婉若一張口,眼眶就紅了。
“騙了?”孟紹原隨口一問:“騙錢還是騙色啊?”
“唰”的一下,陳婉若不光是眼眶紅,整個臉都漲的通紅。
還是小曾太瞭解自己的這位區長了:“被騙了錢,二十四塊大洋。”
二十四塊?
對孟紹原來說不多,可對於這樣剛畢業的小記者來說就是一筆鉅款了。
“說說看,怎麼回事?”孟紹原閒著也是閒著。
陳婉若這才大著膽子說道:“我們的總編聽說我要去採訪,就讓我到羅記代客贖當那裡看看能不能幫著買一塊表。”
代客贖當?
孟紹原似乎有些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了。
由於日子一天天難過,很多人不得不把物品送往典當鋪、靠一點“當金”勉強度日的人越來越多,嗅覺靈敏的商人們很快便嗅出了其中的“商機”。
花幾個錢,將那些當票收買過來,讓此票與物主永遠脫離關係,再轉手出賣,不就可以大賺一筆了麼!
於是,很多商家,上有堂堂首飾店、金器鋪,下至舊貨店、紙菸攤等,甚至連普通住家也紛紛掛出代客贖當的招牌,
將物品送往當鋪,是當不到多少錢的,名義上“值十當五”,即價值百元的物品可以當五十元,實際上往往只能到手三四十元,甚至還要低些。
而一旦過了期限又無力贖回,原物就歸商家所有了。在這種情況下,不少人自知無力贖回原物,情願出賣當票以減少損失。
另外一些人則手頭不寬,從代客贖當者手中買得當票後,再從當鋪贖出物品,雖然舊了些,卻比新貨便宜得多,何樂而不為?
接受了主編拜託的陳婉若,在完成採訪任務之後找到了羅記。
並且在羅記裡買了一張他們收下的當票,票面上寫的是隻“雙騎馬十五鑽長方形手錶”,當價12塊大洋,當票要售10塊大洋。
經過討價還價,當票降為8塊成交。陳婉若心中暗想,以20塊錢買一隻價值五六十塊錢的手錶,還是挺合算的,交款後便拿著當票,興沖沖地去找票面上標明的那家典當行。
費了好一番周折,終於在一個偏僻的弄堂裡找到了那家當鋪。
所謂“當鋪”也是由住家改成,只在緊閉的門上漆了一個黑色的“當”字。叩開大門,裡面出來一個四十來歲的夥計,大概他正在打瞌睡,伸了一個懶腰後,又費力地瞪起那雙睜不開的睡眼,冷冷地問:“什麼事?”
“贖當啊。”陳婉若坦然回答後,不由暗暗慨嘆,從你這副神情,也可以推想到,當初物主於困窘中拿著物件來求當的時候,你的臉色還不知要難看到什麼樣子呢。
坐在櫃檯裡的賬房先生,將陳婉若送上去的當票看了一會兒,然後又將算盤滴滴答答地撥了好一陣,才抬起頭來說:“利息3塊錢,存寄費1塊錢……”
陳婉若無論如何也沒想到,物主拿了對方12塊當金,過了5個月,竟然要付3塊錢利息加1塊錢存寄費。
然而,既已到了這個地步,只得一併捧上16塊大洋,交給那個先生。
足足過了一刻鐘,夥計才拿著一個小白紙包,出來交給陳婉若。陳婉若開啟一看,那的確是只長方形的手錶。
只不過,錶殼的四周已經生了不少黃鏽,表面的玻璃還有條裂紋,錶帶也舊得幾乎快要折斷了……
總之,看到這隻手錶,立刻就會想到弄堂口的破損路面,與想象中的漂亮手錶相差太遠了!
陳婉若與夥計交涉,說是我花了這麼多錢,手錶何至於壞到這種地步?
夥計立刻板著臉叱道:“胡說!典當鋪裡哪有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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