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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毛筆
“這就是毛筆?”秦異人望著手中毛筆,大是詫異。
戰國時代的毛筆與現代的毛筆截然不同,不過是一根竹管或者木管末端再綁上一些亳毛,狼亳有之,羊毫亦有之。
乍一瞧之下,跟掃帚似的。
手裡這支毛筆,是秦異人要黑伯特的買的,是用上等狼毫製成。狼毫張開,毛茸茸的一團,哪象後世的毛筆那般束緊,再加上一根竹管,這讓秦異人想到了某種私密部位。
“公子,你要這做什麼?是不是要給秦王寫信了?”孟昭心直嘴快,好奇的問道。
“這筆不好用,我要做枝更好用的筆。”秦異人的回答讓他們好一通詫異。
“公子,你說笑吧?這筆已是最好用的了,哪還能有更好用的呢?”黑伯壓根兒就不相信這是真的。
毛筆出現的時間已經不短了,漸有取代刻刀之勢,那麼多的人在為了改進毛筆而努力,誰也不可能做得更好,要黑伯他們相信真的很難。
要他們相信秦異人能說會道,把死人說活,再把活人說死,他們會相信,就不會信這事。
“瞧著!”秦異人卻是信心十足,把綁在末端的狼毫扒了下來。
“公子,你還說做筆呢,這你是毀筆。”茉兒調侃一句。
孟昭他們重重點頭,大是贊成這話,把狼毫扒下來,不就是毀筆麼?
秦異人不去理他們,把狼毫重新捆成一束,扎得緊緊的。
“這做什麼?”黑伯他們看得不明所以。
讓他們更加驚訝的還在後頭,只見秦異人拿起一把刻刀,在竹管末端一陣刻削,再打量一通。然後拿起捆紮好的狼毫,塞到竹管裡。
“這……”黑伯他們的眼睛猛的瞪圓了。
秦異人的改進只有一處,毛筆一下子大變樣,瞧這模樣兒,似乎很不錯呢。
“研墨!”秦異人一聲令下。
“諾!”黑伯和茉兒轟然相應,手忙腳亂的研墨,準備見識見識這新奇的毛筆。
“這好用嗎?”孟昭有些不確定。
很快的,墨研磨好了,秦異人提筆在手,飽醮濃墨,在竹簡上寫下一個大大的秦字。感覺還不錯,筆端韌性十足,富有彈性,一個秦字寫得周正。
“沒掉墨?”黑伯、茉兒、孟昭、馬蓋和範通五人眼睛瞪得滾圓,一臉的難以置信,打量著秦異人寫就的“秦”字,只見週週正正。
眾所周知,戰國時代的毛筆之所以沒有被普及,沒有代替費力而又效率低下的刻刀,就在於很容易掉墨。可以想象一樣,寫著寫著就是一大團墨汁掉下來,前功盡棄,誰還會用毛筆呢?
毛筆真正普及,是在蒙恬改進之後,克服了掉墨、漏墨的弊端去了。
一般來說,寫一個字往往要掉好幾次墨,而秦異人一個字寫完了,也不見一點掉墨,誰能不驚?
“我試試!”黑伯好奇心大起,搓著雙手,恨不得從秦異人搶過毛筆。
秦異人把毛筆遞給黑伯,黑伯提筆在手,飽醮濃墨,寫下一個“公”字,仍是不盡興,再寫了一個“子”字。兩個字寫完,沒有漏一點墨,這足以讓黑伯驚訝了。
“好用!好用!太好用了!”黑伯是讚不絕口,還想再寫,茉兒也等不及了,一把奪過來,糊了黑伯一手的墨汁,黑伯笑罵一句:“你這妮子,如此性急,怎生嫁得出去?”
茉兒白了他一眼,不再理睬黑伯,提筆就寫。
孟昭、馬蓋、範通他們也是急不可耐,你爭我奪的爭著體驗。讓人忍俊不禁的是,孟昭、馬蓋、範通他們哪裡是在寫字,他們運筆如用劍,是在“打”字。
“此筆在手,誰與爭雄?”馬蓋更是套用了秦軍軍歌的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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