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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燒過?衣服也都燒沒了?作孽啊,不知道是哪個沒人性的畜生。”
她心底便有數了。
“謝謝您,打擾了。”
從培訓中心出來,簡靜心中疑竇叢生。
李小暖的行為太奇怪了。
試想想,冷清無人的新區,路上都沒幾家亮著燈,一個女孩子怎麼可能毫無防備地上黑車?
室友的口供很明確,畫畫的那幾天,李小暖八九點鐘出去,六七點回,可見她有意趕末班車回來。
假設李小暖真的一時忘了時間,她第一件事也不該是去漢堡店買東西。
何況,買漢堡的時間是17點30分。
檔案袋裡有季理明抄的公交時間表。城西的末班公交是17點50分,雖然不到美院,卻會路過市中心。
簡靜代入自己,一定會選先坐上公交,到市中心換乘時,再買東西填肚子。
尤其漢堡店的售價不便宜,影印的收銀小票顯示,一份漢堡、一份炸酥魚、一份可樂,價格為28元。
07年的28塊。
李小暖的家境也不富裕,不然也不會兼職接單。
買了漢堡,再坐黑車,這得多少錢?所以,李小暖在快要過末班車的點上,卻沒有急著趕車,反而買了漢堡,只有另一種解釋。
她不用擔心回學校的問題。
有人會送她。
誰呢?嫌疑最大的是老闆。
遇害時,李小暖已經畫了一星期的畫,和老闆較為熟悉。老闆還說自己會拿零食給她,可見雙方有信任基礎。
如果他說順利,李小暖是非常有可能上他車的。
然而,警方並未錯過這個可能。
準確地說,李小暖遇害後,第一個調查的就是他。
可老闆有不在場證明,他跑去和教育機構的人吃飯了。18點開場,吃到21點多才結束,餐館的老闆和服務員,以及飯局的其他人都可以作證。
季理明的筆記是這麼寫的:
偏僻地方,孤身一人,願意上車,熟人(?)
老闆(xx餐館,不在場證明)
同學(?沒聽說)
其他熟人(?)
張佩如口供,包車?
是的,警方當時認為,李小暖在那種環境下,坐黑車的可能雖然不高,但假設是熟悉的司機,也許她就會放鬆警惕了。
離培訓中心大概二十分鐘的車程(三輪車),就是地鐵站。
李小暖完全有可能想坐黑車去地鐵站,正好以前搭過武紅林的車,認得他,所以才會上車。
這個猜想有理有據,簡靜也抓不到漏洞。
但她沒有季家父子的職業標準,非要有證據證明武紅林不是兇手。
她目前的調查基於一個原則:武紅林不是兇手,會怎麼樣?
首先可以確定,真兇故意陷害他。畢竟人再倒黴,也不可能這麼背,幾起案子的特徵都碰上。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03年明明已經逃脫法網,為什麼又要在07年犯案?因為忍不住了?為了不被警方抓到,在動手時便謀劃找人頂罪?
可一旦武紅林以兇手的身份被抓,兇手絕不能再犯案,否則嫁禍不攻自破。
替罪羊是一次性消耗品,為什麼這麼著急呢?
02-03年,兇手一口氣殺了四個人才收手,07年按捺不住,殺一個就夠了?
簡靜和連環殺人犯打過不少交道,天生反社會如王世,本是普通人,殺人後獲得滿足感而上癮的如朱國樑(冰雪女屍案的兇手),他們都有一個特徵。
越殺越上癮。
剝奪他人的生命而產生的快感,也許超過權力和春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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