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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了。
法醫判定為猝死,推測是因為貨車司機的工作太辛苦,缺乏睡眠又勞累,加上殺人帶給他巨大的心理負擔,一下子沒緩過來。
也有人說,他是畏罪自殺。
這多少有點不可思議,可現實荒誕的時候多了,從來不管大家能不能接受。
所以,無論大家心裡嘀咕些什麼,武紅林出人預料的死亡,使得11.2特大連環焚屍案就此落下了帷幕。
*
公開的案件訊息就這麼多了。
在簡靜看來,此案確實疑點不少,所有證據都是間接證據,並未構成完整的證據鏈。
但焚屍案確有特殊之處,物證在高溫下難以保留,缺少血液、毛髮、皮屑之類的證據很正常。武紅林的履歷和時間線,都具有高度嫌疑。
檢察院逮捕也沒什麼,人也死了……季風問起這個案子做什麼?
和他父親的死有關係嗎?
簡靜在公安的官網搜尋季理明的名字,跳出來一則訃告:2007年9月23日,季理明因公犧牲,時年41歲。
時間和祝雅楠說的對得上。
可武紅林的案子是1月,季理明死在9月,相差六個月呢,能有什麼關係?
簡靜越看越糊塗,只好把目光投向了季風留下的檔案袋。
雖然他什麼也沒說,可她心裡莫名有一絲預感,這不是什麼愉快的答案。
“我看你搞什麼鬼。”她還是決定開啟。
檔案袋沒有刻意密封,東西也不多,全用夾子整理好了。放最上面的就是一張列印的判決書。
——
《張某故意殺人一審刑事判決書》
2008.1.2
和平市人民法院
被告人張某,1978年出生於某省某地,小學文化,2007年9月涉嫌故意殺人為和平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某看守所。
1999年,張某與武某相識、結婚。2007年,武某以故意殺人罪被我省檢察院批准逮捕,2007年3月4日,因突發心臟疾病,搶救無效身亡。
據檢察院指控,張某在獲悉武某死亡後,一直對參與調查武某案件的警務人員心懷不滿。2007年9月12日,張某在xx超市買了把牛排刀和一把水果刀,9月23日上午10時許,來到公安分局門口,要求見案件相關人員季某。
季某在外工作,張某等到下午3點40分,以有事相告為由,要求與回來的季某單獨說話。
兩人走到街角處,張某突然掏出牛排刀刺向季某,季某被砍傷腹部,並以右手阻擋張某砍第二下。
張某見無法殺死季某,隨即舉刀自殺。季某立即阻攔,按住張某的右手,同時張某掏出水果刀,刺向季某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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