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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柴記者是兇手,她是怎麼辦到的呢?
13:20-13:40 第一個時間段,20分鐘
13:40-13:50在案發現場,無死者
13:50-14:10 第二個時間段,20分鐘
14:10-14:15找簡靜借東西
14:15-14:35 第三個時間段,20分鐘
14:35-15:20 必須放好泡麵
15:30去廚房 還鑰匙
放好泡麵並歸還鑰匙的時間線,非常合理。因為,她不能確定屍體什麼時候被發現,需要儘快歸還。
所以,假如第一個或第二個時間段殺了人,沒道理不在第三個時間段還掉,偏偏等到黃毛回來——她又不能未卜先知,預測到黃毛會拍門。
如此可推斷,14:15-14:35,最可能是殺人時間。
但這就出現了一個大問題。
她怎麼辦到的?
從二樓的安全出口下去,直接走後門,必然經過205的門前,可簡靜再也沒看見她過來。
如果是從樓梯下去,穿過大門繞路,或經過餐廳,從廚房的門過去,又或者繞到後門,都會被女服務員看到。
她只看到柴記者出來過一次,並且只在13點多上過廁所。
第171章 鎖定
莫非推理有誤?不是第三個時間段殺的人?
簡靜不得不把時間點往前推了推,設定為13:50-14:10之間殺人。
那麼,就是柴記者先跑出去溜達一圈,拍照,回來拍照打卡,再下去殺人,回來,找她借東西,回房間,等啊等,聽到黃毛拍門,拿泡麵,等到15點30分,下樓歸還鑰匙。
就……圖啥呢?這完全講不通。
拖延越久,屍體被發現的機率就越高,被人發現鑰匙不在死者身上,人們必然懷疑泡麵的可信度。
而且,她13:50出來,固然可能瞞過女服務員,但萬一不呢?
柴記者出來過一次,應該能看到女服務員在客廳裡。上廁所是隨機事件,她無法確定自己是否會被看到。
不對,完全不對。
她肯定不是第二個時間段殺的人。
再往前推,第一個時間段?
可如若13:40之前,她就把人殺了,再拍攝照片,已經可以變相製造出死者還沒有死亡的假象。
為什麼要再放泡麵呢?
再說了,13:40前殺人,她拿著鑰匙回來,想幹什麼都能幹了,等到40分再出去,不是已經可以把鑰匙放回去了嗎?
有機會放不放,偏偏要等幾個鐘頭再放,不科學。
左推右推,完全不對。
難道她運氣太糟糕,選錯了人,兇手就是黃毛?
可黃毛作為兇手,仍然有不少疑點。簡靜抱起手臂,有點不甘心。
會不會遺漏了什麼關鍵線索?
會不會想當然得混淆了一些事情?
柴記者之所以不提前歸還鑰匙,會不會是因為……她在第二個時間段後,才拿到的鑰匙?
那就是14:15-15:20之間。
但此後,她既沒有往安全出口的方向去過,也不可能透過樓梯下去,從其他門離開。
因此不難得出結論,她可能只是歸還鑰匙的人,而不是兇手。
簡靜低頭瞄了眼今天的筆記,列出的幾個猜想裡,之前排除了1、2兩個同一人作案的可能,現在,如果能排除黃毛,就可以排除3和4。
最不可思議的猜測5,有可能是對的。
多人作案,下毒a,鈍擊b,c做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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