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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不過是幾年前的事,那時候時夏才不過十八歲?剛剛好從孩子變成一個大人,成人禮卻是血色的殘忍的事故。
時夏原本跟著父母在省會住,父母在那邊工作,她在那邊上學,出事後才被送來江城老家,剛回來的時候她還生著病,發高燒,說胡話,拖了近半個月的時間,瘦成一把骨頭,等好了的時候已經快要開學了,小時候挺活潑的女孩子,因為那件事變得不太愛說話了,有時候提起父母,她都會表現得好像忘記了似的,後來也就沒人再提。
家裡只剩姥姥一個人,遠方親戚們,聊表心意已是不易,能照看一二的除了鄰居也別無他人了,江媽媽和時夏的爸媽是幼時好友,加上離得近,就多關照了點兒,可畢竟隔著些什麼,噓寒問暖已是極限,並不能真的給多大的幫助。
“老天啊,不公平。”
“要是老時還活著,怎麼會讓夏夏一個人在外面漂。”
“你說,天殺的,怎麼會有那麼變態的人,自己孩子死了,非要把別人孩子也害得不幸。”
兩個人說著說著,便開始義憤填膺起來。
不過再氣憤,也是無濟於事了,最悲哀的就是這點兒,所以到最後,兩個人都深沉地嘆了口氣。
“真希望這孩子能過得好。你說她怎麼就是不喜歡我們家餘兒呢?要是他倆將來結婚,我肯定把她當閨女疼。”
“這種事,哪是一廂情願能成的事。”
“年輕人啊,心氣兒高,又想要愛情,又想哪哪都合適,哪有那麼好的事,能找個各方面都合適的,已經是不容易了。”
“也得看對眼不是,以後是要過一輩子的。”
……
-緋聞第10天-
一輩子,時夏還沒來得及思考這個詞,就已經睡著了。
她本來以為自己會睡不著,可竟意外地好睡,一夜無夢,醒來太陽高照。
手機裡有兩條備忘錄,一是今天新書上市,她要配合做宣傳,二是早先談好的一個劇本,製作方想請她最後打磨劇本。
那部劇,她是原作者,並不是編劇。
似乎已經開始拍了,但是導演感覺缺了點兒什麼。
這是半個月前收到的製片人的郵件,她回覆說,過兩天要回老家江城,可能無法面對面交流,如果需要,她可以線上交流,這請求似乎有點兒過分,但製片方答應了下來。
只是前幾天又發來郵件說,劇組正好到江城這邊來取景,可能有大半個月的行程,如果她有時間,想請她跟組一段時間。
大半個月,時夏還是可以接受的。
她約了今天見面。
早上九點鐘,時夏打車去影視城,正是週末的時候,來遊玩的人很多,隔著人群遠遠看見幾個黃色的帳篷,上面寫著劇名,時夏朝著那邊走去。
製片人阿梅在帳篷外的街道上招呼她,“時夏,這邊兒哦!”
時夏不是第一次見阿梅,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是和出版社編輯約見的時候,恰巧碰面的。
時夏出版了幾本書,也算半個作家,和編輯有好幾年的交情了,那天阿梅和編輯在聊版權的事,說看中了一本校園故事,想拍成網劇,因為時夏公開說過,不開放影視授權,所以想請編劇來當說客。
阿梅今年三十歲左右,打扮很入時,真正的紅唇佳人,說話辦事都很爽利。
時夏和她聊了許久,覺得情投意合,很多想法也不謀而合,於是就把影視改編權授權給了她的工作室。
那時候說專案立下了,但因為是很日記體的那種散文片段式手法的,改編難度比較大,交給編劇重新架構框架和主體,花去了很多的時間,今年才正式開拍。
似乎是宣傳策略的問題,演員還處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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