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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搭上了話。
年輕女孩子,很容易就被有閱歷和見識的大叔吸引了,喜歡他喜歡得要命。
我老爸後來喜歡上我媽媽,不是因為她年輕、漂亮,更重要的是有趣,我媽媽是個很熱愛生活的人,會精心準備浪漫和驚喜,這一點,對古板嚴肅的爸爸來說,殺傷力是致命的。
他們兩個戀愛了不到半年就訂婚了,我外婆和外公起初不同意,覺得自己女兒年輕漂亮,犯不著嫁給一個年紀這麼大的。
我爸爸也沒強求,只是偶爾會藉著過節或者各種由頭,送禮物去家裡,並不提結婚的事,只是隨便聊聊,天南海北地聊,常常逗得兩位老人家開懷大笑。
我外公和外婆和我爸爸相處久了,覺得人品和性格都不錯,才算是答應了。
我爸爸一直是個很有分寸的人,我媽媽總說,和他在一起,會很舒服。
老爸對我卻很嚴格,都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情人,我是不信的,我和他大概是仇人,所以這一生換他來管教我。
我小時候不大喜歡和我爸爸待在一起,他很刻板,很嚴肅,又忙,我們明明住在一個家裡,卻好像兩地分隔,有時候一個月都見不了幾面。那時候覺得,和爸爸好像沒什麼感情。
後來上高中,更過分的是,他竟然干預我的志向,強硬地把我學文的志願改成了學理,我們學校,是個重理輕文的重災區,我不幸是個犧牲品,胳膊拗不過大腿,雖然滿腔憤懣,最後還是屈服在了校長加老爸的淫威之下。
日子過得很是艱辛,因為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偏科生,歷史可以考到九十分,化學從來沒超過三十,我老爸堅定地認為他的女兒不可能這麼笨,之所以這麼差,只是因為我的心思不在那裡。
天可憐見,不是我不用功,實在是我和它不來電。
作為一個不合格的教育者,他大概早就把“興趣是最好的老師”這句話給忘記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在這堪比酷刑的折磨中,我爸爸為我找了一個家教老師。
我叫他阿政。
就是前面說到的我的mr.right,他比我高一屆,是我們學校的風雲人物,大概每個學校都會有一兩個堪稱戰鬥機式的學霸級人物,都會有一兩個很有號召力的領袖級人物,都會有一兩個模樣好到能讓多數女生傾倒的男孩子。
而在我眼裡,阿政他幾乎是個綜合體。
是我追的他,寫情書,送小禮物,買零食,能用的方法都用了,他就是塊兒大石頭,撬不動,又搬不走,如果稍微臉皮薄一點兒的女孩子,大概都放棄了,不過那時候我大概是被他的美色衝昏了頭腦,臉皮厚著呢,大有一種山不來就我我就山的豪氣,無畏地迎難而上。
或許他最後是被我感動了?他終於答應了我。
我們那時候可是早戀啊,每天想著怎麼躲老師和家長,出去約會都要計算好路線和時間,免得革命的萌芽扼殺在搖籃裡。
幸運的是,我們披著一層“師生”的皮,順利地完成了地下戀情。
據說那時候我是全校女生的公敵,但因為我是校長的女兒,所以他們也不敢揍我,關於這一點,我還是要謝謝老爸的。
……
如果這是一個校園愛情故事,那也算是很美好的了,只是這些事情還是我從以前的同學嘴巴里聽來了。
我忘記了一些事。
一些很重要的事。
我把阿政都忘了,只記得他的臉,在酒店房間裡。
我一直記得我們是一夜露水情緣,是少不更事的一件荒唐錯事。
上大學又遇見他,只想著躲避。
最後還是被他逮到了。
我們重新認識。
那些年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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