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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就到。”
忐忑不安的等待中,段明全嘗試著撥打高義的電話,結果也如所料,手機已關機,但他並不感到意外,正在躲債的高義肯定是要斷絕同外界聯絡的。又把房產證、營業執照等拿在手裡反覆檢視,無論從材質,還是印章等細節上,自己手裡的這些證件都不是偽造的,心情慢慢平靜下來。
幾名警察先行趕到,問明情況,做好筆錄後,銀行的人也拿著各種證件走進了聽松軒。
段明全、銀行和警察在對比了兩份證件後,很快發現了它們之間的不同:銀行掌握的那一份是新的,發證日期是在一個月前,而段明全手裡的這一份明顯發舊,營業執照辦理時間在八年前,房產證則是在十幾年前。
警察和銀行的人臉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為了確保事實萬無一失,警察先後撥打了房產及工商的電話,特地將通話改成了外放模式。
然後段明全聽到了兩個相同的噩耗。
於一個半月前,高義以不慎丟失為理由,將房產證及營業執照掛失,掛失宣告已於一個半月前釋出在西京日報上,並於一個月前重新辦理了新的證件。
換言之,段明全手裡的證件是真的,但已經做廢!
,!
段明全大腦一片空白,呆坐了半天后猛然跳了起來:
“現在誰還看報紙?發表那麼一小塊宣告誰能注意到!房產局和工商局這是不責任,我要去告他們,他們要賠償我的損失!”
一名年紀稍大的警察走上前,把段明全安撫回座位上,嘆了口氣道:
“這是典型的一房多賣騙局,怪不到房產和工商頭上的,你想想整個交易過程,是不是漏了最關鍵的一步?如果先去辦理房產過戶、執照轉讓,那肯定在這個過程中,房產局和工商局就會發現這個問題,就算當時情況十分特殊,無法短時間內完成過戶,也可以先付一部分定金,辦理完成後再交全款,同樣能避免大部分的損失。在一房多賣的情況下,只有最初的合法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段明全癱倒在椅子裡,半晌才說出一句話:
“那……那我該怎麼辦?”
警察輕輕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和我們去局裡立案,馬上追查高義的行蹤,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抓捕歸案,挽回你的損失,銀行的同志也派人過去配合一下。”
銀行來的人當即表示沒有問題,然後略顯為難地對段明全說道:“段老闆,我們馬上要查封聽松軒,您看是不是把鑰匙……”
段明全騙過人,也被人騙過,自然知道這個時候再掙扎也已無濟於事,拿好自己的一點東西,把鑰匙交給銀行的人,萬般悔恨中同警察一起去到了公安局立案。
由於涉及金額巨大,警方對這起案件非常重視,馬上開始對高義的行蹤進行了搜尋,但大家對此並不抱太大希望,初步判斷他會隱姓埋名躲一段時間。
出乎意料,警方很快便查到了高義的行程,只是這個結果更令人失望——他搭乘昨晚十點的班機,離開了華國,按機票顯示的目的地,目前已經落地澳國。
澳國?那個曾經的罪犯流放地,現在竟成了罪犯的天堂!這怎麼去找他算賬!段明全抱著腦袋,想一死了之。
警察安慰了幾句後,便讓他回家等候案件的後續進展,並說會透過各種手段儘快和澳國取得聯絡,爭取早日將他引渡回國。
引渡回國?段明全知道希望渺茫,別說一年,就是一天會有多少這樣的人,行騙成功後便會逃往境外,自己這五百萬,相對於那些人所涉及的金額幾乎微不足道。如果是在國內,抓到高義是早晚的事,而一旦出了國,外國那些警察連自己國內的事都忙不過來,那還有空兒管你一個外國人的死活。
走出公安局,段明全如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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