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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能分到錢的話那就更好了。
雖然不知道這一趟出去以後他們能賺多少錢,但看北魚提起100萬都雲淡風輕的樣子,就知道一般的小錢他們不會放在心上。
能讓他們拿命去拼的,起碼不會比100萬少。
就算只有100萬,3那就是3萬啊,我一年也攢不了3萬塊。
就算以後被警察叔叔抓了,那這3萬塊多少都可以彌補一下我的精神損失。
反正現在都已經犯法了,那錢不拿白不拿。
要真被抓的話我就把所有責任都推卸到他們身上,一口咬死自己的所有行為都是在壞人的逼迫之下進行的,我就是個被脅迫的無辜者。
我也想好了,要是真問起錢的事,就說是他們硬把錢塞給我的,並且威脅不收就把我做掉,所以我迫於無奈才收下。
一邊是良好市民,一邊是劣跡斑斑的盜墓賊,警察叔叔會相信哪一方自然是毋庸贅述,這一來我就白賺了3萬,這買賣不虧。
其實事後想想我當時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先別說要真被抓到的話,警察肯定不可能單憑我的一面之詞就相信我是被不法分子迫害的無辜青年。
他們會綜合所有人的證言來判斷我說的是否實話,就算他們相信我是迫於無奈才參與盜墓,這錢肯定也是要吐出來的,最後還是一場空。
不過當時我被金錢衝昏了頭腦,也沒考慮那麼多。
有人可能會說你還真是個要錢不要命的主,命都不知道保不保得住還惦記著錢,但其實不是那麼回事。
我喜歡錢不假,但絕對不是那種視財如命的人。
現在回想起來當時之所以會腦子一熱跟老高提出要分成,主要是因為一天以內經歷了過去二十幾年都沒經歷過的恐怖事情,下到墓裡還一直擔驚受怕。
雖然當時的我表面上並沒有太多害怕的情緒,但那是因為恐懼情緒都被身體的自我保護機制給壓抑住了。
自己的命都掌握在別人手裡,可以說我整個人的神經都是緊繃著的,恐懼的情緒充斥著我整個大腦,隨時都會有生命危險的那種緊張感很容易讓人崩潰。
在那樣的環境下人非常需要一個宣洩口去轉移恐懼情緒,所以貪慾便充當起了恐懼的替代品,被無限放大了。
就算是正常情況下,對財富的追求很多時候都會衝昏一個人的頭腦,何況是在那樣的情況下,面對這輩子都沒見過的財富的我。
一個月拿著5000工資的小白領,面對這輩子都沒見過的財富和突如其來的暴富機會,我不知道別人還能不能冷靜思考,反正我是做不到。
十幾二十萬對於很多人來說都是小錢,但是對於一個月工資5000,扣除房租伙食交通費一年頂多能存個2萬塊錢的小年輕來說,十幾二十萬真的是一筆大錢。
一個鐲子就值5萬,這種單純數字上的對比對我的衝擊是非常大的。
本就對這些骸骨沒有多大的恐懼心理,在想到這些骸骨身上有著龐大的財富,我看這些骸骨都覺得可愛起來,按照老高教的方法,仔細的觀察著骸骨的脖子、腰部跟手腕這些常見的佩戴首飾的部位有沒有飾品。
我的運氣不錯,在一具骸骨下面也找到了一支玉簪。
不過這玉簪上卻是有一絲裂痕。
神爺看到玉簪上的裂痕,先是搖頭嘆息說了兩句可惜,把我弄得無比緊張以後他才慢悠悠的說了一堆“成色”“造型”“品相”之類的話,然後也給估了5萬的價。
他說要是沒有那裂縫的話這簪子的價格翻一倍不成問題,但我卻絲毫沒有感到失望。
神爺的最後估價這已經讓我幸福的快暈過去了。
5萬啊,那可是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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