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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不到老婆?”顧朗抱臂冷笑,“你這話說得虧心不虧心?”
“事實勝於雄辯。”明薇在顧朗威脅的目光下終於沒有隨手把浴巾一丟,而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間,“我換個衣服,你等等啊。”
沒過幾分鐘她就出來了,照例是她那種奇怪的品味,大紅色的旗袍和白色的銀狐大衣,真虧得她穿那一雙細高跟的鞋子竟然還可以健步如飛,不過顧朗還是忍不住要嘮叨:“你能不能不穿皮草啊,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野生動物喪命就是因為你這件衣服?”
明薇不耐煩地揮了揮手:“我投胎到食物鏈的頂端,你是想讓我吃素裸~奔嗎?”
顧朗被氣死:“我沒說讓你裸奔,我只是說讓你少穿皮草!”
“傻了吧,我不穿就沒有別人穿?”明薇苦口婆心勸他,“你知道你喜歡吃魚子醬會有多少魚死翹翹嗎,你就沒有想過嘛,而且我不穿我會冷啊,俗話說得好,死道友不死貧道,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只能委屈它們死翹翹了。”
“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種東西叫棉襖嗎,有種衣服叫羽絨服嗎?”
“棉襖很厚很重,我瘦弱的肩膀撐不起來。”明薇柔柔弱弱地看著他,“羽絨服那麼醜,實在不符合我的審美觀,行了,”她說到一半自己都裝不下去了,恢復了自己本來的面貌,“我和你說,這個世界奇妙就奇妙在這裡,就算人類製造出來保暖的產品,但是永遠抵不上動物的皮毛來得暖和,人造皮革永遠比不上自然的產物,我愛穿皮草,我驕傲,我自豪,你有本事來咬我啊。”
顧朗得承認這句話說得有道理,路邊一棵再不起眼的小草都是獨一無二的,人類沒有辦法在實驗室裡製造出相同的東西,因為這是上帝所創造的,人類無法憑空製造出來。
明薇的很多理論很歪很亂來,可是有的時候又挺有道理的,實在讓他反駁不起來。
但是這態度,啊,這態度,太可恨了有沒有!
周圍的幾家高檔餐廳明薇光顧過許多次,因此今天死活不肯再去吃,顧朗沒辦法:“附近新開了一家餐廳,我也沒去過,不如去那裡吧。”
新餐廳總比舊餐廳好,明薇想了想,答應了。
這不過是兩個人一時興起,但是世事往往就是那麼奇妙,如果明薇沒有死活不肯去附近的餐館,如果不是顧朗某天下班路過的時候看見了那一家的餐廳,如果兩個人沒有同意去那裡吃一頓晚飯,那麼很有可能後來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那是一家裝潢很雅緻的高檔餐廳,女服務員穿著旗袍盤著髮髻,笑容溫柔,兩個人也不開包廂,直接在一個偏僻安靜的角落裡坐了,明薇懶得看選單,直接丟給顧朗點菜。
青梅竹馬的一個好處就是,他永遠都瞭解你愛吃什麼,不愛吃什麼。顧朗輕車熟路地點了菜,上菜的速度也不慢,明薇看到新端上來的一盤菜還咦了一聲:“這是家鄉菜啊。”
她嚐了一筷子,欣然歡喜:“做得還很地道。”
“嗯,味道不錯。”顧朗也承認這幾盤菜做得著實入味。
梭子蟹炒年糕,桂花糖藕,梅菜扣肉,醃篤鮮,魚頭豆腐湯,蜜汁火方。沒有太過珍貴的食材,但是味道很鮮美。
“我記得以前在鄉下的家裡,就經常吃這道菜,叫什麼來著,哦,醃篤鮮。”明薇用筷子撥弄了一下碗裡的冬筍,突然發現她都快記不清家鄉是什麼模樣了,“想想看時間過得真快,一晃十多年過去了。”她支著頭,突然就笑了,“你還記不記得咱們第一次見面啊。”
“記得啊。”顧朗想起幼時的時光,語氣都柔和了下來,“那個時候一看見你,我就想,喲,小金魚。”
明薇噗嗤一下就笑了,小金魚是她的小名,因為她從小時候起,眼睛就生得十分好看,大而黑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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