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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春蘭硬逼著自己男人換上新衣服,前後打量著,準備看看哪裡不合身,好再去修改一下。
吳老四本就生的濃眉大眼,換上新衣服後立即像變了個人似的,整個人精神煥發,精神了許多。
小錦寶豎起大拇指誇獎:“爸爸,你穿這個新衣服好看!”
“咱閨女嘴真甜,這次爸爸去市裡,也給你買漂亮的新衣服好不好?”被女兒誇獎,吳老四心裡很高興。
“衣服是好看,但鞋太難看了。”家文瞅了自己爸爸一眼,一本正經地道。
眾人齊齊看向吳老四的腳。
可不是嘛,全新的中山裝看著很洋氣,可腳上卻是一雙破膠鞋,破壞了整體感覺。
小錦寶雙手托腮,認真的想了半天,高興的道:
“媽媽,上次我跟村長爺爺去城裡,他腳上穿了一雙鞋挺好看,村長爺爺說叫什麼甩尖子皮鞋,你也給爸爸買一雙吧!”
吳老四連忙擺手,“可別,那玩意太貴,穿上連莊稼地也不能去,太浪費錢了。”
“爸爸,你以後可是要當老闆的,可以穿上它去收兔毛呀!”
“小錦寶說的對,人靠衣裝馬靠鞍,你以後是做生意的人,必須得穿的體面一點,我明天就去給你買一雙。”
楊春蘭同意女兒的話,當即決定花大價錢給吳老四買雙皮鞋。
解決了鞋子的問題,全家人又為吳老四外套裡面穿什麼傷了半晚上腦筋。
莊稼人都不愛講究,不時想怎麼穿就怎麼穿,可現在不同,要去市裡,搭配不當或穿錯是會被人笑話的。
所以楊春蘭很慎重,但她也不懂搭配,找了一晚上也沒找到一件合適的。
最後還是小錦寶選了一件白襯衣,套在絨衣外面,這樣既保暖又能跟外套搭配上。
“還是妹妹眼光好。”誇自己的妹妹,家文一向毫不吝嗇。
“以後我也要妹妹幫我找衣服穿。”家武人雖小,卻也懂得什麼叫打扮。
“好,等我長大以後,我自己做衣服給你們穿。”小錦寶自豪地拍著胸膛,小臉上寫滿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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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四要去市裡領獎,這訊息很快在全村傳開。
每個人都對吳家羨慕不已,不到半年時間,居然兩次受到表彰,這吳家真的是一步登天了。
第三天,在眾人羨慕的議論中,吳老四坐上去市裡的班車,開開心心領獎去了。
丁洪珍心裡又妒又恨,在家大罵吳老大是個又蠢又笨的窩囊廢,自己倒了八輩子血黴,才嫁了這麼一個吃裡扒外的男人。
吳老大被罵的心煩,抬手推了丁洪珍一下。
這下捅到了馬峰窩似的,丁洪珍又哭又鬧,在家裡撒潑耍賴,揪住吳老大不鬆手。
兩口子又大吵一頓。
最後還是老太太實在聽不下去,過去將兩人斥責一番,才平息了這場吵鬧。
這場吵架,最終以家裡吃飯的碗全被摔壞收場。
想著又要花錢買新的,氣的吳老大直罵丁洪珍是個敗家婆娘。
吳老四離開後,其他人則繼續準備年貨。
以前吳家人過年,最多也就是吃點豬肉,再省吃儉用給孩子們買點便宜的水果糖,就算完事。
但今年不同,家裡有錢,在吳老太的安排下,不僅有豬肉,還準備了雞、鴨。
媳婦們還在家做了豆腐、魔芋、餈粑等平時難得吃到的好東西,還按照習俗蒸了很多肉包子。
孩子們也得到很多零食,除了愛吃的酥心糖,還有瓜子、餅乾、罐頭等等,總之這個年是前所未有的豐盛。
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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