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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府!”
梅利堅的佐貳官,也就是東山縣丞,急匆匆地從跑了進來。
“馮家那位來了。”
縣丞給梅利堅帶來一個意料之內,但是又感覺來得有些過快的訊息。
“今夜誰,或者誰的人出去了?”
他向縣丞問道。
縣丞沒有直接回答,而僅僅是伸出一隻手掌,復又迅速收回。
這已然足夠了,梅利堅已經讀懂了他的手語:“果然是他!”
梅利堅早就清楚,他這縣衙裡有馮文宇的人潛伏,可是卻不知道具體是誰。
好在這次遇到件急事,讓他一試便試了出來:一隻手掌,五根手指;五就是武,東山縣衙就只有那麼一個武縣尉。
縣尉是他這衙門裡的三號人物,專司捕盜緝匪之類的事情,和馮家有勾結,倒也專業對口了屬於是。
至於說,他為何不懷疑作為二號人物的縣丞,那自然是因為此人是他的人。
東山並非大周朝廷欽定的上縣,除卻縣令是正七品之外,縣丞和縣尉都不是從七品,而只是從八品的小官。而且,非上縣的衙署配置,除了縣令必須是進士之外,對於縣丞也沒有特別的功名要求。
像東山的這個縣丞,便是梅利堅手書任命的一個秀才,平日工作就只是他分擔一些案牘工作,也沒有什麼實權。
因此,那個縣丞在縣衙裡也只能抱緊梅利堅的大腿,為其馬首是瞻。
“明府,馮家那位那邊……”
“帶他去公堂,點齊三班,升堂!”
梅利堅站了起來,整理下淡綠色官袍,正了正樑冠,扶了扶腰間的銀帶九銙——他早已穿戴好了,就等著馮家來人。
就在這時,一個差役也正好跑到,手裡還舉著一份墨跡尚未乾透的白紙。縣衙的仵作緊趕慢趕,總算出具了簽押。
稍一搭眼,將簽押上的文字全部讀完,然後梅利堅便捏著這張紙,邁著四方步,胸有成竹地走向公堂。
見梅利堅邁著官步從後衙走入公堂,於“明鏡高懸”四個大字匾書下方落座,早早就等候於此的馮文宇立刻躬身作揖行禮。
“見過梅明府,小老大清早叨擾府衙,是因為有一樁冤情想要要向您稟明!”
“哦?”
梅利堅看著這個自稱“小老”的馮家老爺,他今年也不過四十多歲,再加上常年養尊處優,基本上和三十多歲的人沒分別。
“你說說,我聽聽。”梅利堅道。
“多謝明府,小老要跟您訴苦的這樁冤情和我家有關,家門不幸,我馮家昨夜竟然也出了逃奴!
管家馮二與兩個家生子星夜逃跑,至今不知所蹤,還請您下發海捕文書,令各城門截堵這三個賊獠!”
說著話,馮文宇就拿出三份賣身契,上面有著馮二和那兩人賣身進入馮家的緣由、時間,以及贖身所需錢財數目。
這三份契約完全符合大周賣身契的規制要求,甚至還有三個人按了指印的畫押佐證。
而且,和趙無咎之前所料不差:丟銀子的事情,馮老爺此時竟然半個字也不願多講!
講什麼?
講他給“奉先吾兒”送千兩白銀,那這銀錢是用來做什麼的,總得說一說吧?
講他從家裡起出了千兩白銀,那縣尊老爺是不是能認為,他的家底其實更厚?
所以,這丟了銀子的事情,馮文宇壓根連提都不能提。
說出來之後,更多麻煩便會旋踵而至,到時他馮家才真會變得處境堪憂。
因此,他今早來縣衙,就只為給這樁事情先作個定性:逃奴,也只能是逃奴。
“嗯,你講完了?”
聽了馮文宇的供述,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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