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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踵數日,城內連發多起幼童失蹤事件。失蹤女童皆為十歲上下,有的在街頭嬉戲時神秘失蹤,有的則在家中莫名消失。更有甚者,夜間安寢,次日清晨,父母醒來卻發現女兒蹤影全無。
短短三日,共計十三名女童離奇失蹤。此事轟動全城,人心惶惶,無人知曉這些女童究竟被何人所劫。失女之家悲痛欲絕,未失女之家亦膽戰心驚。
官府在上頭跟民眾壓力下,只能加派人手徹查此案。
朝歌城守大將軍司震雲,密令守備將軍張雲龍,率精銳護佑黎民。荊將軍一死,守備將軍之位空缺,旋即被司震雲安插心腹接任。此人便是張雲龍,追隨司震雲多年,身經百戰,屢立戰功。
張雲龍乃一霸主,貪財好色,領兵入城後,便開始作威作福。其首要之務,便是向百姓徵收保護費,即軍餉。此事落到了城主肩頭。大家都是是精明人,索要軍餉無妨,搜刮百姓便是。
百姓皆為肥羊,榨取一番無礙其命。限十日內籌集五千兩銀子,充作軍餉,
城主心中有數,城內鄉紳豪強不可招惹,向他們徵收軍餉,無異於緣木求魚。唯有向百姓下手。百姓雖非愚鈍,但若鄉紳豪強皆已繳納軍餉,自然無話可說,亦會隨之繳納。於是,他設宴邀集城內所有鄉紳豪強,懇請他們帶頭繳納軍餉,眾人堅決反對,稱自家錢財乃辛苦賺來,豈能輕易交與兵丁。
城主笑言,諸位只管安心繳納軍餉,待百姓跟風繳納後,湊足五千兩銀子,諸位所繳之款,分毫不差退還。此言之意,便是讓鄉紳豪強起表率作用,只要他們交了,百姓便無怨言,亦會隨之交納。待籌齊,鄉紳豪強之款原封不動退回,百姓之錢則落入囊中。如此一來,你好我好,大家好,張將軍麾下兵士更佳。——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鄉紳豪強聽懂其意,紛紛展顏,城主亦笑逐顏開,唯有矇在鼓裡的百姓即將遭殃。
按約,鄉紳豪強之款如數奉還,餘下之錢,一部分納入城主私囊,剩餘盡數交予張雲龍。
張雲龍見金銀堆積如山,眼珠幾欲掉出。如此鉅款,足以揮霍一段時日。他頗具智謀,取出三千五百兩孝敬司震雲,餘下一萬五千銀圓,則盡數納入己囊。得此橫財,他當晚便包下城內最負盛名的花樓,原本負責護民之衛士,盡皆尋歡作樂去了。
凌雲霄始終對幼童失聯一案心存疑惑,若是妖邪所為,何故獨挑女童,而對男童視若無睹。妖邪擄人,必留下妖氣殘痕,他探訪那些失蹤女童之家,卻未察覺絲毫妖氣痕跡,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正在居所內揣摩諸般疑問,忽有一中年男子神色惶急地來找他,此人是王富貴家中的總管。總管尋得凌雲霄,急切萬分地告知一事,那便是王富貴失蹤了。
凌雲霄聞之心神一震,細問詳情。總管道,王富貴三日前與眾商賈好友相約,前往城郊沐浴溫泉。眾人一去三日,至今未歸。
情急之下報官求助,捕快迅速趕到現場裡裡外外詳查數遍,卻未能覓得王富貴等人絲毫蹤影,便認定此事為妖邪作祟,對於此類靈異案件,皆不願插手,於是此案便不了了之。
官府袖手旁觀,然人命關天,豈可坐視不理。總管遂想起了凌雲霄,既然官府斷定是妖邪所為,對付妖邪自然非修真者莫屬。
凌雲霄聞悉此事,內心猶疑不決,城內尚有女童失蹤懸案待解,哪有餘暇時間去找王富貴。
總管見凌雲霄意欲推辭,深知其顧慮所在,忙換上一副和煦笑容:“道長,只要您能找回咱家老爺,無論多少金銀,您儘管開口。”
“此事並非關乎金銀。”凌雲霄實言相告,心中牽掛的仍是女童失蹤案更為緊迫。
總管沉默片刻,言道:“一百兩。”
“我已言明,此事非關錢財。”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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