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一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7章 狗王被逮,四合院:抗日闖京,魯一二,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是恨傻柱不死的那些人之一,於是他殷勤地說道,“中院,傻柱在中院!我立刻帶你們去。”
說著閻阜貴拉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立馬在前面帶起了路來。
“砰砰砰,何雨柱開門!”
……
這會兒,傻柱正在夢中和他秦姐共赴巫山呢!剛攀上高峰要下嘴的時候,沒想到就被敲門聲吵醒了。
“敲,敲,敲,敲你媽啊!報喪嗎?媽的,壞老子好事!”
“吱嘎!”
傻柱氣呼呼地開啟了門,下半身褲衩子高高地隆起。
“何雨柱,穿上衣服跟我們去一趟派出所!”張所長嫌棄地看了一眼傻柱的下體後說道。
“啥?為什麼啊?我又沒犯事,憑什麼跟你們去?”傻柱說道。
至於下午打了李抗日的事,他壓根不覺得那是事,一拳而已,沒看到許大茂被他打了多少次不也沒事嗎?
“還沒犯事,你倒是能說的很,毆打烈士遺孤,你知道這事情多嚴重嗎?你對得起死去的烈士嗎?沒有他們有我們今天的好日子過嗎?烤起來,就這麼帶著走,敬酒不吃吃罰酒。”張所怒道。
一方面他接到了上面的電話要嚴懲,二一個他也是部隊轉業下來的,多少戰友在他面前死去,可不就恨這些欺負烈士遺孤的人嘛!
聽到張所的命令,兩個手下立刻上前銬住了傻柱。
看著手上明晃晃的銀手鐲,傻柱急了,“張所,我的好所長,好歹給我穿個褲子啊!這樣多丟人。”傻柱叫道。
叫著,褲襠頂起的小帳篷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蔫了下去。
“帶走,褲子我給你帶著!”
於是,三人帶著傻柱離開了四合院,向派出所走去。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