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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出現在這裡的白地綠彩雙龍祥雲紋罐,怎麼可能是真的呢?!

想必,沒有問價的就是這麼想的。

他們可能是隻知其一,不知其二。

而吳奪,知“其二”。

“其一”,是御用官窯瓷器,若出現了瑕疵品,那就得銷燬,不得流出。

“其二”,卻是在清代,起碼從雍正朝開始,御用官窯瓷器的瑕疵品,並不是全部銷燬的。

有銷燬的,有賞賜出去的,有放在內府備用的;還有,變賣出去的······

這事兒得大致捋一捋。

先看看乾隆初年督陶官唐英上的一道摺子:

“······伏念廠造瓷器上供御用,理宜敬謹辦理,雖所造之器出自窯火之中,不能保其件件全美,每歲每窯均有選落之件,計次色腳貨及破損等數,幾與全美之件數相等。此項瓷器必須落選,不敢上供御用······”

在唐英的這個摺子裡,能看到官窯所產御用瓷器的瑕疵品和破碎品的數量,“幾與全美之件數相等”,也就是說,淘汰率大概有一半。

這些“必須落選”的瑕疵品,“不敢上供御用”,但也不能流入民間。

那怎麼辦呢?

“······將此次色腳貨,按年酌估價值,造成黃冊,於每年大運之時一併呈進,交貯內府。有可以變價者,即在京變價;有可供賞賜即留備賞用······於雍正七年為始迄今,總屬如此辦理······”

也就是說,至少從雍正七年開始,這樣的瑕疵品(次色腳貨),並不是一概銷燬的;御窯廠會在“酌估價值”之後選出一部分,“造成黃冊”,每年運送京城,上交到清宮內府。

而清宮內府收了之後,有一些是一直放著的;但還有一些,會在京城變價賣出,或者定為賞賜品。

這是乾隆初年的摺子。唐英上奏此折,主要是請示登基不久的乾隆皇帝,御窯廠的瑕疵品,是不是要按照以前雍正朝的老規矩辦?

乾隆怎麼批的呢?

“嗣後腳貨,不必來京,即在本處變價。欽此。”

好傢伙,乾隆比雍正的開放度更大,直接允許御窯廠將瑕疵品就在景德鎮賣了。

但是,還是有兩種御用官窯瓷器不能流入民間。

一,黃器。

二,五爪龍器。

這兩種,確實很特殊。黃,通皇;五爪龍,則代表天子。

所以,面對這件白地綠彩雙龍祥雲紋罐,不問價或者不想買的人當中,說不定也是知道有些御用官窯的瑕疵品,是曾經流入民間的。

只是,這罐子乃“五爪龍器”,太特殊;瑕疵品就不可能外流了。

但是,在乾隆八年,唐英又上了一道摺子。

他在摺子裡說,其他的御用官窯可以賣,可黃釉瓷器和帶有五爪龍的瓷器,是“無可假借之器”,這樣的官窯產品,民間是不能僭越的。對這兩種瓷器的瑕疵品,他認為要麼銷燬,要麼“附運進京”交給內府處理。不能流入民間。

乾隆皇帝卻大筆一揮:

“黃器如所請行。五爪龍者,外邊常有,仍照原議行。”

“黃器”乃皇家專用,確實不能流入民間。但是這“五爪龍”,“外邊常有”,你們該賣賣。

乾隆還挺了解行市。

在如今的古玩市場上,時不時還能聽到這樣的言論,說清代民窯不可能有五爪龍的瓷器,民窯怎麼敢燒製這種紋飾?五爪龍啊,這可是要掉腦袋的啊!清代文字獄都那麼厲害,怎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乍一聽,好像很有道理哦!

實際上呢,乾隆皇帝的硃批,啪啪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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