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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我們在法庭上見?”
中年男人的臉色難看到極點。
他做夢也沒有想到,他就是在路上撒點釘子。
居然就要為此而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
賠償三十九萬!
中年男人感覺他的世界——天塌了!
但現在後悔已經晚了!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犯下的錯誤買單。
“提醒你一句。”
賀安安見對方猶豫不決,又開口說道。
“如果你是拒不賠償的話,我只能通知巡察司了。”
“你在公路撒釘子,就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嚴重影響公路車輛的通行安全。”
“對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形成巨大威脅。”
“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5千-5萬元,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萬元以上,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特別情節的,處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另外。”
“你還透過誘騙等方式,教唆未成年做違法的事情。”
“數罪併罰,後果,你自己掂量。”
“我賠錢!”
中年男人聽了賀安安的話,嚇得臉都綠了!
照賀安安這個說法。
這件事情鬧大了,對他一點都不友好!
中年男人可不想坐牢。
所以,他選擇賠錢了事。
只是這麼一賠償,他就真的要破產了!
但為了免去牢獄之災。
中年男人也只能咬緊牙關。
把三十九萬的賠償金,轉賬給安盛建築。
收到錢後,賀安安又對那中年男人說道:“這些天,你在公路上撒了多少釘子?”
“最好儘快去撿回來。”
“我拿了賠償,可以保證不再起訴你。”
“但你能保證,你在公路上撒的釘子,就一定不會扎破其他人的輪胎嗎?”
“別人如果追究起來,你還是要承擔一切後果的。”
聞言,中年男人的額頭上,又有冷汗滾落下來!
他都嚇壞了!
賀安安說的沒錯。
他沒法保證,公路上的釘子,不會扎破其他車輛的輪胎。
如果其他人也逮到他,要他賠償,那可咋辦?
他的積蓄都賠給安盛建築了!
再被其他人索賠,拿不出錢,就只能去坐牢。
中年男人越想越害怕。
他不敢在這裡停留,急忙跑向被他撒了釘子的路段,要去把釘子撿回來。
而在中年男人走後不久,林浩就拿出手機。
他直接撥通李昆明的電話:“李司長,我看見有人在路上撒釘子。”
“很多車都被扎破輪胎了!”
“李司長你要不要派人過來處理一下?”
李昆明接到林浩的電話,瞬間秒懂。
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
林浩卻把電話直接打到他這裡。
說明此事跟林浩有關。
李昆明當即就說道:“林先生,麻煩您把位置說一下。”
“我馬上趕過去。”
跟著林浩幾人來到這裡的張玉蘭。
親眼目睹林浩和賀安安做事的全過程。
張玉蘭真是佩服死了!
心說這兩人還真是腹黑,對待敵人,真是不擇手段。
當然,張玉蘭可沒覺得賀安安和林浩有錯。
那個中年男人太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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