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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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景殊攤手,提醒道,“所以這種風氣不能流傳開來。”
如果他沒有記錯,裹小腳發展到明清就是從小開始裹,明清之前什麼情況他說不準,但是估計也好不哪兒去。
都裹小腳了還有什麼可辯解的,就算沒有明清那麼殘酷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小孩子骨頭還沒有長成,四五歲的時候開始裹腳可以比長大之後再裹少收點罪,但是少又能少到哪裡?不一樣還是雙足殘疾?
文人士大夫喜歡這個調調,女子或主動或被動都要去迎合當權者的喜好。
裹了小腳走路不方便,所以只有大家閨秀才有資格裹腳,貧苦人家的女兒要幹活自然不能和衣食無憂的大家閨秀一樣。
就和有段時間歐洲流行束腰一樣,貴婦有錢有閒折騰這些,貧苦人家想折騰都沒那個資格折騰。
外人覺得是受罪,當事人卻覺得受點罪就能受人誇讚躋身上流社會非常值得,有人攔的話估計還覺得別人找茬。
真到了那個時候想制止這種風氣都難。
有錢有權的人家覺得家中女兒裹小腳可以彰顯地位,貧苦人家想要往上爬也想給女兒纏足,風氣如此怎麼制止?
除了朝廷下令強制不許裹小腳,不然他想不出別的辦法。
後世禁止纏足從清末開始,直到新中國成立才徹底廢止,但是他上學的那個年代還有一群魔怔人的人覺得纏足好要禍害家裡的女孩兒,可見想徹底廢除這等惡習有多難。
風氣發展起來之後再禁止很難,好在現在民間還沒有裹小腳的習俗,從源頭解決問題就好解決多了。
趙大郎!接下來就要靠你了!
千千萬萬女同胞的生命安全都得靠你的努力,如果能從皇家開始肅清這種陋習,千千萬萬的女同胞都會感謝你。
裹小腳的源頭是皇家,讓皇家子弟去解決合情合理。
這等有違天理有違人道的酷刑放到大牢都嫌殘忍,怎麼能讓女子從小忍受?
真要覺得弱柳扶風的身子骨兒好看就自己纏,把腳砍了都沒人攔,世上有幾個男人願意?
砍掉雙腳是刖刑,把好生生的腳裹纏殘疾比刖刑還恐怖。
刖刑砍了
腳只疼一陣子,裹腳裹出來的殘疾雙腳要疼一輩子,看看哪個男人敢把這一套往他們自己身上使?()
寬於律己嚴於律人,呵,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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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一樣,他還是個男孩。
小小蘇一臉嚴肅,為他從身到心的清白感到驕傲。
小趙感覺這時候不說點什麼不合適,於是一拍大腿義正言辭的說道,“陋習!惡習!禍國殃民!積惡餘殃!不能學!”
待會兒回別院就找母親祖母說,母親祖母都是女子肯定感同身受,他們商量好後再去找爹爹,這樣就算爹爹覺得他們是小題大做也沒法阻攔。
蘇景殊眸光沉沉,仔細回想上輩子聽過的裹小腳的壞處,怎麼誇張怎麼說給肩負消滅陋習重任的小光國公聽。
如果他們什麼都不做,過個幾十年上百年幾百年那些事情就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事實。
假如他們穿越到百年之後,家裡的母親撐著小腳操持家業虛弱不堪,姐姐因為裹了小腳符合世人眼中好女子的形象一家有女百家求,嫁到夫家後重復母親操勞痛苦的一生。
如果有年齡尚小妹妹,他們還要眼睜睜看著家裡人把可憐的女娃兒禁錮起來給她裹腳。
小孩子受不住疼哭的撕心裂肺,偏偏家裡人都是鐵石心腸,平時疼她寵她的人都對她的哭喊置若罔聞,任由她哭泣掙扎也要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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