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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文喬這麼說話的時候,突然就感覺到有一點奇怪。
轉過腦袋,就看到蘇何正用一種古怪的神色看著自己。
他突然就想起來了,眼前的這一位,看起來像是自己的同事。
實際上,這一位更是一位商人,一位精英達人。
他的旗下,可是有不少的農莊的。
果然,蘇何當場就說道:“你不知道,我剛打算要在南方,還有東北承包大約一千畝左右的農田,用來種植水稻和小麥嗎?”
相對於從外面購買糧食,蘇何更願意自己種。
這樣,他就可以最佳化一些種子。
然後拿出來,種出來的大米和麵粉,都會比其他地方購買的要優質。
要做,就做精品。
這樣一來,不管是米飯,還是麵食,九鼎食肆提供的,都會更好。
這個數字,未來還要進一步的提高。
至於其他的五穀雜糧,他都有計劃的,慢慢的施行。
目前,玉米他還是種了一些的。
至於大米,他自己在隨身倉庫外面的土地裡,翻了一些土地。
蘇何正打算近期就給種上大米和小麥,打算準備種子了。
他在隨身倉庫裡有著特權,加上自己製作的簡易的播種機,還有收割機。
這些事情倒是不難。
盛文喬有些絕倒,沒想到,他只是吐槽了一句。
人家卻真的有這樣的想法。
想要吃大米了,還自己去種。
可他說不出什麼反對的話來。
人家有這個實力,也確實願意去做。
“不過有必要嗎?”
“當然有必要了。”
蘇何笑著說道:“我手頭上,可以優先篩選出一批良種。不僅產量有所增加,口感也會提高的糧種。到時候種出來的種子,可以擴大種植。”
盛文喬有些頭大:“不過我好像聽說,國家要推出法律,規定不能隨便的自己留種自己種吧?”
這一點倒是,蘇何好像在前世就記得這樣的一個事情。
有農民自己留了家裡的稻穀用作種子,後來被種子公司告了。
蘇何笑道:“這個倒也是,從78年開始,就有專家建議,推出種子法。但這個法律,暫時還沒有辦法施行。恐怕需要一段時間。”
記得前世就是在二十一世紀才推出的種子法。
但這個種子法的規定,也只是規定,不能用種子公司的種子來留種。
種子法有兩個規定。
(一)利用授權品種進行育種及其它科研活動。
(二)農民自繁自用授權品種的繁製材料。
看起來,不太好懂。
但這兩點的大致意思就是。
一是利用別人培育出的品種,當做培育新品種的父本或母本,再進行育種及其它科學研究的,不經原品種權所有人同意和支付經費,就可使用。
而是農民自繁自用同樣不需所有權人同意,不支付經費,即可使用。
也就是說,自己繁殖的種子自己用,不算違法。
但如果繁殖出來,卻賣給別人使用,就屬於違法了。
就算是轉給鄉鄰和親戚朋友也是不允許的。
蘇何的這個使用範疇,屬於商業範疇,應該是不允許隨意的使用的。
但種子法都還沒有出現呢。
他現在自己繁殖出來的種子,到時候所有權還是屬於他自己的。
至少在二十年內,都不用擔心。
而等到種子法頒佈後,他們使用的也都是自己繁殖和培育的品種,同樣不違法。
蘇何笑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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