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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勾結國內無良俱樂部,花個幾百萬歐元就把人給強行撬走!
要逼著球員轉會?好,拿錢來,5000萬歐!
當然,拿得出5000萬歐元的國內俱樂部還是大有人在的,為了防止某些俱樂部喪心病狂,高遠在合同裡還設定了其他的反制措施。
“這一條又是怎麼回事?球員有權叫停、終止關於本人的交易談判!那俱樂部的利益怎麼辦?球員要是不想轉會就可以賴著不走嗎?這是霸王條款!是不公平的無效合同!”
“哎呀,對方的經紀公司太狡猾了,我都沒注意到這一條。哈哈,沒關係,反正就簽了兩年合同,等兩年以後,咱們再續簽合同的時候,一定找專業的法務團隊,好好稽核一下!”
不說這個還好,一說這個,陳文斌的怒氣值就徹底滿了。他咬牙切齒的問道:
“高指導,別的我都可以不怪你,但請你給我好好解釋一下,為什麼只簽約了兩年合同!”
“他們的經紀公司這麼要求的,我一想也挺有道理。這幾個小子別看在巴西踢得不錯,可要來到歐洲的賽場上,能踢成個什麼樣還真不好說。萬一他們水土不服,表現大打折扣,那咱們俱樂部不就虧了嗎?總不能白花錢養著他們吧!兩年時間最好,如果踢出來,咱們就續約;如果踢不好,就讓他們滾蛋!對咱們俱樂部的損失最小!”
陳文斌這座不穩定的火山終於爆發了:“高遠!你是不是傻!這明顯是對方的經紀公司想拿咱們的俱樂部當跳板!兩年後,他們拍拍屁股加盟別的俱樂部,咱們一點辦法也沒有,什麼也撈不著!白給人家養孩子嗎?這綠帽子戴的也太顯眼了吧!”
高遠卻也不吃他這一套,冷笑道:“陳主席,您這話說的就不對了,什麼叫白給人家養孩子?難道球員這兩年就不為球隊效力嗎?還有,你一直在糾結於違約金、轉會費什麼的,我就納悶了,這些和球員踢球有什麼關係嗎?難道馬裡迪莫引進他們不是為了讓他們踢球,而是為了轉手把它們給賣掉嗎?
開啟天窗說亮話,這幾個球員都是現在國內足壇最火的小鮮肉,想籤他們的俱樂部一抓一大把!就咱們俱樂部這點薪資待遇,憑什麼吸引人家加盟?為了讓他們簽約,咱們肯定是得做出妥協和讓步的!我個人也算是盡心盡力了!雖然合同細節我可能考慮的不太周全,但是,單單是能夠簽下他們,就已經算是很不容易了,國內媒體球迷的關注值多少錢?贊助商的興趣又值多少錢?這筆賬是不是也該算算啊!
還有就是,引援談判雖然是我負責,但我只負責大框架,具體的合同細節,是由法務團隊擬定稽核的,具體的談判也是由俱樂部的工作人員負責的。要追究責任,也不能把屎盆子全扣在我頭上吧!難道法務部的人沒向你們這些俱樂部領導彙報嗎?你為什麼不在簽約之前阻止我!”
高遠的這番話,柔中帶剛,鋼中帶刺,說的極有水平。
首先,他沒有認慫,而是讓對方知道,老子也不是泥捏的!
其次,就是提出了質疑,站在了道德的制高點上,懷疑對方是否引援動機不純。
因為“出口轉內銷”畢竟是上不了檯面的操作,這些事都是自己事先調查得知的,陳文斌並不知道自己已經摸清楚了他們的勾當,對方在表面上還得維持著一心為公的形象。
然後,高遠又挑明瞭其中的利害關係,讓對方意識到自己的價值。
你覺得比預期賺少了?可就算這樣依然是相當於白撿的大便宜!而讓馬裡迪莫撿到這個便宜的人,是我高遠!在這件事上,老子勞苦功高!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高遠把鍋甩了出去!
這不是說高遠在推卸責任,沒有擔當,而是借力打力,故意的在挑撥費雷斯和陳文斌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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