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單章 貝亞娜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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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亞娜的含義粗分是兩種,一是人造神,二是指古泰拉,神話中光與正義的女神。
尼巫的變身狀態,其實比較符鬥蘿一覺的背景描述,包括一覺技能描述都是“變身貝亞娜”。
將元素凝結成炫紋,完成了變身貝亞娜。
不過一覺給的資料比較模糊,具體資料是鬥蘿二覺背景描述的,壓縮元素之力,灌入身體。
古代科學家進行過直接類似嘗試,但失敗了,尼巫天賦異稟,成功運用炫紋變身。
這個時候尼巫的“貝亞娜”,也就是遊戲表現的形式,是符合一覺背景中描述,有著金色光芒,縱橫馳騁。
(玩家的看起來比較拉跨,但其實設定圖還是不錯的。)
那個時候dnf受限於技術,伺服器,各種受到制約,比如領主粉(虛無之謎石)屬性是:被攻擊時,10%機率瞬移到隨機位置。
直到領主粉被刪除,它都沒有實現屬性。
同理,還有一把“血舞旋月刀”,同樣未實現。
所謂貝亞娜鬥神,其實是尼巫對自己的一個稱呼,就好比在三覺未定性之前,索爺在絕望之塔的稱呼,就是劍聖之魂。
她覺得自己的姿態,很像古代描述的貝亞娜。
還有,夏勒仍自稱是“魔皇”,但真的只是覺醒者境界麼?
……
二覺背景的部分描述:“比炫紋更加濃縮的魔力,也就是創造貝亞娜的那種未知力量再次出現了!…………這種力量滲出來的黑暗與邪惡,讓人恐懼。”
理一下思緒,比炫紋更加濃縮的魔力,也就是能量屬性,創造這個詞,是有使用區別的。
是古泰拉的科學家所創造,還是那種能量,最終完成了創造貝亞娜?
這個問題稍微一放~
……
首先是那個半吃的設定,使徒死後,使徒之力逆轉移回魔界。
所以二覺名為使徒化身,用的是正經的太初之暗的力量。(但只有部分,不然就真變成使徒了,而不是使徒化身)
各種神明的力量亂用,運用使徒之力也不新鮮,比如魔槍士就很直觀。
奧茲瑪團本也清晰表現了,使徒之力,並不是固定一個人不變,一絲不洩露,拿不走的,達成某種條件就有資格獲取,比如清夜。
泰拉星,遠古貝亞娜的含義:神話中強大的生命體,渾身散發著金色的光輝,光與正義的女神!
十週年設定集,以及故事簿《偉大的意志》提到:(我們可以將這股力量禁錮在我們的創造物中,………,不久後,他們創造出了十二個有生命的肉體,併成功將來自虛空的十二股力量注入,……,這些被賦予某種力量的肉身,渾身散發著神的威嚴……)
注:是古泰拉的人,創造十二個肉體,根本原因就是為了這十二道暗,為了塑造成貝亞娜。
屬於肉體專門為能量服務。
故而按順序來說,是被賦予了力量,才有了神威,才是完整的貝亞娜。
畫龍需點睛。
所以“貝亞娜”,就應該是被賦予能量以後的光輝狀態。
……
因為目前諾吧有人認為,人造神貝亞娜,單單指的是那十二具肉身,不算太初之暗的能量。
所以我個人,並不認同這個觀點。
單單沒有力量的空虛肉身,如何稱得上太古時代光輝璀璨的女神?配得上貝亞娜這個稱呼?
最重要的是,這種力量的特點,是黑暗邪惡讓人恐懼……
拿這個特點來說,如果按那種說法,鬥羅二覺的力量並非太初之暗,而是用來塑造貝亞娜身體的物質。
那當初十二個人造貝亞娜,豈不是更沒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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