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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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母雖然語氣裡帶著些許責備,但眼神中更多的是對沈瑾的關心。她轉身去拿了藥箱,輕手輕腳地為沈瑾換了藥,重新包紮好傷口。
“阿姨,真的不好意思,讓您擔心了。”沈瑾歉意地說。
“傻孩子,說什麼傻話呢?阿姨不擔心你擔心誰啊?凌雲這孩子從小就粗心大意的,以後你可得好好看著他。”凌母笑著說,但話裡話外都透露出對沈瑾的喜歡和認可。
凌雲站在一旁,看著母親和沈瑾相處的畫面,心中湧起一股暖流。他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能夠擁有這樣一個溫馨的家庭和沈瑾這樣的女孩。
就在這時,凌父也回來了。他看到沈瑾受傷的樣子,也是一陣緊張,“怎麼了?小瑾怎麼了?”
凌母把事情經過告訴了凌父,凌父聽後鬆了口氣,但還是對凌雲說:“凌雲,以後可得吸取教訓,好好照顧小瑾。”
凌雲點點頭,說:“知道了,爸。”
沈瑾看著凌家三口人關心她的樣子,心中充滿了感激。她覺得自己真的很幸運,能夠遇到這麼好的一家人。
……
時間過得很快,假期很快就過去了一半。
在凌雲大按摩術的加持下,沈瑾的腳很快就好了。
不過凌雲怕她沒好全,每天出門都牽著、扶著,有時候直接抱起來或者揹著。
也許是這裡沒有熟人的緣故,沈瑾也就聽之任之,讓他肆意妄為。
在這個偏僻的小鎮,兩人的情感急速升溫,除了臨門一腳,再無其他阻礙。
10月5日早晨。
凌雲叮囑他媽,不用做早餐。
他帶著沈瑾到外面吃。
他們來到小鎮上一家有名的早點攤,點了兩碗熱騰騰的豆漿和幾根油條。
沈瑾去上衛生間。
凌雲正要把油條撕成小段,泡進豆漿裡,給沈瑾弄一個他小時候經常吃的“豆漿泡油條”時,忽然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
“凌雲?是你嗎?”
凌雲抬頭一看,只見一個穿著時尚,畫著精緻妝容的女孩正站在他面前,一臉驚訝地看著他。
這個女孩,正是凌雲高中時的女朋友,林曉月。
凌雲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她,有些手足無措,甚至聲音都有些顫抖......
當年林曉月算是班花,喜歡她的男生很多。
但礙於林曉月當時校外的混混朋友太多,沒有一個人敢追她的。
凌雲上學的時候比較傻,算是個純愛戰士,傻乎乎的要為愛拼命一次,給她寫了一封情書。
出乎預料的是,林曉月竟然答應凌雲的表白,和他在學校裡做起了男女朋友。
凌雲那時候那叫一個開心,初戀如此美好,他甚至願意為林曉月犧牲一切。
可惜,老天開眼。
讓他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撞見林曉月和校外的小混混在學校體育館更衣室苟合。
他當時還以為自己的純真情人被惡霸欺負,拎起器材,就把小混混打的住院。
後來,等凌雲在林曉月的引誘下,被小混混攔在學校外的巷子裡,他才知道,一直以來,他都是一名小丑。
他以為林曉月和他才是一對,沒想到林曉月跟混混才是一對。
而林曉月之所以同意做凌雲的校內女友,一方面是為了榨乾凌雲的剩餘價值,讓凌雲幫她寫作業,給她零花錢,另一方面是為了給混混調劑調劑。
凌雲還記得當年他為了林曉月,被混混帶人揍得很慘。
那時候他卻覺得自己是開心的,是高尚的,是為愛獻身的。
沒想到,到頭來小丑竟是他自己。
凌雲本以為時隔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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