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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洛陽:“對啊所以你註定買不了房子,因為舔狗不得house。”
周洛陽實在很煩程式設計課,他壓根就沒打算選這門,因為杜景選了,他才陪他選了,上課枯燥得要命,講師又是個老太太,簡直讓他打瞌睡,最後作業扔給杜景,讓他去做兩份。
孫向晨是個健氣陽光的大男生,周洛陽能感覺到他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崇拜杜景。他為杜景做的事,周洛陽與他一比較,簡直為之汗顏——
包括但不限於選修課佔座,打飯,打球時買飲料,坐在射箭場邊替杜景看衣服,讀杜景常看的小說,買和他一個牌子的衣服、球鞋、書代購;找好吃的餐廳先去嚐嚐,再約他倆一起去。更找到在國外唸書的朋友,為杜景去要他喜歡的球星簽名海報,落款是to:vincent。
但杜景大部分都沒有收,尤其那張科比的海報。
再後來,孫向晨還想送杜景一個新款的手機。
孫向晨不是什麼富二代,就是個普通家庭出身的小孩,周洛陽看他這樣,換成自己都有點吃不消。杜景確實很有錢,卻不怎麼在意消費水平,詩人父親留給他不少遺產,買完法拉利撞壞以後,還剩下不少。
買雙球鞋對他來說就像在小賣部裡買瓶水般輕鬆。
周洛陽的腳碼數四十三,杜景四十四,兩人沒法換鞋穿,而為了配兩雙鴛鴦鞋,杜景可以隨手買下四雙共計兩萬的球鞋,只是因為周洛陽說了一句“咱們要是能換鴛鴦鞋就好了”。
孫向晨若按著杜景的消費來,鐵定吃土。
“新手機?!”周洛陽看見杜景桌上未拆的手機時,頓時傻眼。
“他說他抽獎抽到的,”杜景輕描淡寫地說,“他已經有一個,就說送我了。明天你幫我拿去還他,讓他賣了。”
“要還你自己還,”周洛陽擦著溼透的頭髮,說道,“別人送你的東西。”
“我明天去複診,”杜景答道,“他要去上計算機課。”
“這麼好的事,居然也不落我頭上?!”周洛陽道,“這太區別待遇了!我要吃醋啦!”
“你想要?”杜景說,“那你拿去吧。”
周洛陽酸溜溜地說:“算了,別人送你的。”
周洛陽所謂“吃醋”的本意是指,孫向晨本來是他倆的師弟,送東西只送杜景不送他,周洛陽很酸,杜景卻抬頭,一瞥周洛陽。
他把手機放在一旁,兩人沒有就此再作任何交談。
“他對你也太好了。”周洛陽唏噓道。
“是的。”杜景隨口道,並低頭給孫向晨回訊息,謝謝他的手機,但他不能收。
周洛陽忽然就有點不高興,從前沒有半點感覺,但哪怕同性之間的關係,有時也是會吃醋的。
從前沒有任何人在乎杜景,於是周洛陽便可順理成章地霸佔他,他知道自己是杜景唯一的朋友,杜景離不開他,仗著兩人熟了,大可為所欲為,使喚他做這個做那個。
當然周洛陽還是很愛他,會隨時注意他的病情,一旦確認他沒有犯病,就不用在乎別的事了,寢室裡修熱水器他去,買菸讓他下樓,遊戲讓他幫上分打排位,作業不懂的全問他。看書看得頭疼,讓杜景先看,看完再給他口述。
杜景從來就是逆來順受,比男朋友還聽話,晚上偶爾失眠,還要幫周洛陽的遊戲掛機練級。
直到孫向晨出現時,周洛陽才忽然意識到,自己其實對杜景,沒有那麼好。
“你幹嗎對他那麼好?”周洛陽有次上課,忍不住問孫向晨。
孫向晨說:“景哥超酷的啊,人又很正直,他讀了很多書,是我的偶像!”
“是的。”周洛陽嘴上承認,心裡卻知道自己確實有點吃醋。
“杜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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