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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太湖巢匪的第十三天了,沈默與戚繼光將湖中五十多個島嶼,分成了十八個區域,一天一片,步步為營,已經將那夥叛賊逼到不到五分之一的一段水域。
只怪這太湖實在是大了,讓他們根本沒法速戰速決。話說回來,能在僅有三千兵力的前提下,完成這樣的戰術動作,整個大明不敢說,恐怕整個東南,也只有戚繼光能做到了。
沈默見過許多支明軍,也認識不少的將領,卻沒見過任何一個,在帶兵上彼得過戚繼光心狠手辣——
半個多月來親眼所見,戚繼光計程車兵完全處在一張恐怖的軍紀網中。除了初犯可以免刑以外,平時稍微犯錯,便會被捆起來,軍棍二十到一百。將士們平時睡覺前不準唱歌;不準煽動鄉愁;乃至禁止除“寓教於樂”的條令歌、戰歌、武戲之外的一切娛樂!
有一次晚飯過後,閒來無事。沈默突然興起,想教軍士們唱首《小草》,也被戚繼光義正言辭的拒絕了,理由是靡靡之音,於士氣有害。好在沈默還會唱《精忠報國》,這才不至於沒了面子。
如果說平時的軍規是嚴苛的。那在戰鬥時的軍法更是無比殘酷的。戚繼光的**,在戰鬥中處處有死刑,凡是表現出害怕者幾乎一律處決;犯重大過失也都處決。神之不僅自己犯錯要斬首,連失職也要被處決。比如在軍陣中,朴刀兵負責一一對應的保護鳥銃兵,若後者陣亡,便將前者處決償命。
沈默原本以為死刑的作用主要是恫嚇,至少在這種“毛毛雨”的剿匪,是不會用到的。
但是他錯了,就在幾天前的一場清剿戰中,一個士兵發**鳥銃的方法不符合教程,結果導致鳥銃炸膛。戚繼光便命人將其當場斬首……還有他的隊長,因為同鄉之誼,不願告發,也與犯兵一起處決。
剎那間兩顆人頭落地,讓見慣了鮮血與死亡的沈默,都禁不住遍體通寒——戚家軍軍法嚴酷,實在時候大明曆代所僅見啊!
然而他不得不承認,也真是這樣殘酷的軍法,使習慣於懈怠和逃跑計程車兵,重新知道了什麼是紀律,什麼是**。並且培養了對軍官的畏懼之心,作戰時更容易指揮。不得不承認,也只有果敢狠厲的戚繼光,有這樣的魄力敢於扭轉一百幾十年間逐漸形成的頹廢之氣。
當然他也更加無法想象,令官兵聞風喪膽的戚將軍,怎麼見了王氏就像老鼠見了貓一般?雖說“滷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可他明明是快百鍊鋼,怎麼就能化成繞指柔了呢?
每當他想跟戚將軍探究這個問題,都會被戚繼光尷尬的繞開話題,實在被逼得沒法,戚將軍才訕訕道:“我那不是怕她,我那是讓著她。”說著蒼蒼嘆一聲道:“我有愧於她呀……”
沈默拍拍他的肩膀,輕聲問道:“孩子快出生了吧?”
“應該就在這個月,”戚繼光打起精神道:“剿匪回去正好。”
“等回去就坐下來好好談談吧,”沈默道:“你要是娃都生下來了。還不回家去的話,嫂子恐怕真要徹底傷心了。”
戚繼光重重點頭道:“我也正有此意。”
戚繼光急迫的心情,完美的傳遞到了部下身上,他們卯足馬力,夜以繼日,僅用了兩天時間,便將那夥叛賊合圍在一個小島上,只等天亮便發動總攻。
一千多“叛賊”龜縮在這個無名小島上瑟瑟發抖,他們這些天被官軍攆得如喪家之犬一般四處逃竄。終於到了逃無可逃的境地,這才明白一個道理……原來**不是打架鬥毆,會引來官府不死不休的追殺。
現在他們都倉皇失措了,可憐巴巴的望著自己的大王、前大明官員呂竇印。殊不知,呂大王比他們還要鬱悶一萬倍……你說我閒著沒事,幹嗎非要上杆子攬這破差事呢?這下倒好,功沒立下,自己倒成了反賊。他深知《大明律》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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