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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簽押房,歸有光和王用汲正在等著,一看府尊大人便關切問道:“大人,您的眼睛怎麼紅了。”

“啊……”沈默暗罵一聲,信口道:“被那母親感動的。”

“大人,”王用汲道:“您難道真的要上書保那個少年?”

“不保他,爭取減刑吧。”沈默坐在桌前,拿過歸有光記載的筆錄來,便要提筆往上寫字。

歸有光趕緊阻攔道:“大人,筆錄已經沒法改了,原告、被告、旁聽都摁了手印,塗改就無效了。”

沈默哈哈一笑道:“誰說的?我給你改改看。”說著便將其中一句加了一筆,對兩人道:“你們看這樣如何?”

兩人湊過來一看,只見其中一句描述行兇的句子‘用木劍擊中後腦致死’的‘用’字上輕輕一鉤,改成‘甩’字,整句話變成了‘甩木劍擊中後腦致死’,雖然只是一筆之差,案件的惡劣性質,便被大大消弱——‘用刀致死’,是故意殺人,肯定不好開脫;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對方死命,只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這樣就把故意殺人罪降為誤傷致死的過失罪,雖然因為死者與兇手的關係,還是要判死刑,但性質無疑要輕很多。

且會給複核此案的上官,一種此乃‘一個少年一時衝動之舉’的感覺,無疑大大增加了那少年活命的機率。

“大人改一字而救一人!”歸有光讚歎道:“這定會傳為士林美談的!”因為在此時人的眼中,這種改動並不算違法,而是靈活變通的表現……當然一切要看你的出發點如何。

如果是徇私或為惡,肯定會被士林彈劾的;但這種‘救一人活三人’的寬大,儘管撒滿去做,不僅沒人會在這上面做文章,還會交口稱讚,沈拙言仁義的。

這個名聲,可是千金不換的啊!

王用汲便問道:“那到底如何定罪?”

“杖一百,發配口外充軍,永不得返。”歸有光最有經驗,便出主意道。

“這跟死刑有區別嗎?”沈默問道,這是僅比死刑低一等的刑罰。

“一般來說,上面多少都會改動我們的判決。”歸有光笑笑道:“我們把刑罰定在這個坎上,進一步就是死刑……如果上峰同意我們的意見,就不會判這個死刑,反而會把刑罰降一檔。”又道:“如果他們不同意,那我們這個‘跟死刑沒區別’的判罰也說得過去,至少不會因此而獲罪,可謂兩全其美。”

“如果他們同意了,又不改動呢?”王用汲問道。

“說句犯忌諱的,他還年輕,”歸有光壓低聲音道:“總會等到大赦天下的。”

最後兩人望向府尊大人道:“大人的意思呢?”

“很好,”沈默點頭道:“你們想的已經很周全了,就這麼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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