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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人財兩得,才是王道

第221章人財兩得才是王道

其實,時穿那件鶴氅成本並不大,鯨魚皮是施衙內免費贈送的,內襯的羽毛基本上不要錢,就是收集起來很麻煩,整件衣服時穿所花的成本也就是鞣製皮料的技術與工藝,以及作坊工匠的薪水而已。如果能按劉旭的價格賣出去一件,大約整個隊伍的鶴氅,所耗費的成本都回來了。

奢侈品嗎,就是這樣只買貴的,不買對的。

獨一無二,就是奢侈品的價值所在。

可是,時穿一次性投資這麼多資金做形象工程,並不全是為了賣錢的。他本人對於宋代來說是無根之萍,而他護送的那一解舉人,以及家中那些被拐女孩,則是他紮根宋代的根系。他投資如此龐大,所圖的自然不止是一點錢財上的回報。

“你回去跟你東主說,我這裡正在準備上路的武器,一時半時走不了,亞之兄能念著我,我很感激,但宴請就不比了。這樣吧,我請亞之兄幫個忙,幫我在沭陽縣流民中收容百餘名童子,最好是家世清白的,年齡八九歲左右,若亞之兄能幫我達成這個心願,我一定重謝他。”

凌飛在一旁聽了,趕忙插嘴:“師傅,娃娃年齡太小了的話……嗯,若師傅是為了火槍隊打算,還是十五六歲的孩子核算,八九歲的童子純粹是吃貨,光吃飯不幹活,養大了還需要十年,這年齡大小的……什麼事都幹不成啊。”

時穿輕輕搖頭:“十年後十八九歲,正好需要他們啊……別說了,你把這話告訴劉亞之——一百名童子,外加五百貫,就這麼說。”

時穿後一句話是對那僕人說的,那僕人懵懵懂懂點點頭,拱手告辭。凌鵬馬上一付若有所思的神態,但凌飛馬上又把注意力轉移到他的新玩具上,嚷著:“師傅,你說火槍隊需要格外的技巧訓練,需要訓練十年嗎?可我怎麼一上手就明白了。”

火槍手不需要訓練十年,三個月足夠了,但時穿需要培養忠誠。他的有些想法對這個時代來說是大逆不道的,所以必須用十年時間培育自己需要的人才。

不過,這些沒必要跟凌飛解釋,時穿重新拿起槍,轉移話題說:“填裝火藥的分量,有一定之規;填裝步驟也有規則的,來,我們細細體會……”

這天晚上,時穿那一解的舉人在縣衙吃多了酒,回到驛館都睡得很安穩,完全不在意院裡一聲聲的爆竹聲。當然,那些聲響他們確實聽到了,卻當作某人歡慶中舉的爆竹,懶得起來檢視。

等第二天天亮起床,形勢大大不同了,時穿的隊伍擴大了許多,凌鵬凌飛那一解舉人乾脆尾隨在時穿驢車後面,準備一起上路。而兩位護送大將當中,年紀小的凌飛背了個包裹,扛上了時穿的火槍,隨在時穿僕人身後幫忙,一口一個“我師傅”怎樣。

稍後不久,黃煜在門口遇到了劉半城,這廝身上居然披上了鶴氅,耀武揚威的很囂張。劉半城身後多了五名家丁,這些人趕了滿載的兩輛驢車,手拿哨棍很人強馬壯的,似乎準備單飛了。

稍停,時穿出現了,他現在披的是一件狐裘,可惜這件狐裘質量並不算上乘,毛色很雜不說,皮毛鞣製的技術也很難說二流。至於時穿的那名黑人僕婦,她披上了一件白色的羊羔皮大衣,明明是個黑炭團,披了一件白色衣服,這讓黃煜張了半天嘴,想找一個合適的詞來形容,卻發現自己詞彙量貧乏。

時穿剔著牙縫走過來,看到黃煜張嘴結舌的模樣,幫忙說:“你是不是想說:‘不是我不明白,只是這世界變化快?’”

黃煜使勁點頭——不是我不明白,只怨這世界變化快。明明倆個彼此看不上的人,現在相互換穿了一付,啊,所謂好的穿一條褲子,大約就是這倆人現在的情景吧?

那位一路跟隨舉人行動的嘌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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