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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解釋說:“咱大宋朝律法規定,徒弟拜師之後,如果未出師的徒弟攬上活,需要把收入的三成到七成交給師父……如果徒弟出了師,那麼至少要交收入的三成。

這是律法上明明白白規定的,師父跟他們行過拜師禮,師徒關係都是上了衙門的紅契,他們現在只學了一個月的工夫,就開始向外攬活兒。哼,如今哪家徒弟不是給師傅白乾三五年才準出師?哥哥還只許他們交上三成收入,收入也按最低標準走。現在待他們便如此寬厚,今後他們出師了,哥哥還怎麼管束徒弟們,真是壞了規矩。”

時穿聞言,咧開了嘴傻傻地笑了:“原來還有這規定,那豈不是……,豈不是我多收幾個徒弟,這輩子啥事不用幹,只管數錢就行了——原來‘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來歷在這,他們這一輩子必須把我當父親孝敬……美得很啊。”

黃娥再福一禮:“當然了,天下錢財皆有定數。俗話說‘教會徒弟,餓死師傅’。徒弟學了師父的手藝,自然要與師父搶生意。咱皇宋當初確立這條律法,是鼓勵師傅盡心教授徒弟技藝——都要求徒弟上交部分收益了,師父就不愁會被徒弟搶生意,因為徒弟的生意當中,本來就有師傅一分收益。

如此一來,師傅技藝高,當然會桃李滿天下,年老體衰之後,完全依靠徒弟供養,也能衣食無憂安度晚年——我皇宋鼓勵行孝道,這也是‘孝’的一種啊。所以……罷了,哥哥既然已經答應魯大了,那就先按三成走,只是今後,哥哥遇事不要亂開口,且等我解釋完再說,行不?”

時穿拍拍手中的印版,回答:“這不是什麼大問題,依你……你還想說這印書版的問題,是吧。這問題也好說,今後對外要錢的活兒,全歸你管。我嘛,只管想辦法創收。”

黃娥只顧爭論,顧二嫂立在旁邊側耳傾聽。聽到黃娥反覆惋惜這些書,她心癢難耐,悄悄上前抓起幾冊,只翻動了幾頁,立刻喜笑顏開,揚著書說:“大郎,我家女兒在這邊,可是盡心教導大家茶藝的,從不敢藏私。總歸也是你的女弟子,這幾冊書也須有我家女兒的份,可不能分個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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