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花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章 偷時間的賊,我就是妖怪,張小花,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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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再也不會讓你離開我。”
火雞眯縫著眼不知道在看什麼,忽而她指著馬路上一輛賓士而過的跑車大聲叫道:“爸,我想要那個。”
呂唯民:“那個不夠檔次,爸爸要給你買最高階的法拉力。”
我被雷了一下,衝他們父女倆揮了一下手:“走了啊,你們團聚吧。”然後我在老呂耳邊輕聲說,“你那位寶貝女兒肯定以為自己還活在3天前,至於怎麼解釋,你自己想吧,好了,我該回去發機頂盒去了。”這個問題我想老呂應該不難解決,一個痞子女是絕不會在乎時間的,她可能連今天星期幾都不知道。
呂唯民微微地衝我點了點頭,欣慰且幸福。
我剛走沒兩步就聽火雞的聲音嚷嚷:“爸,那丫誰啊?是你小弟嗎?”
老呂趕緊地:“別胡說!”
我長長地嘆了口氣,老呂攤上這麼個問題加拜金女,以後可有的受了,他不是希望有個每天得去公安局往出撈的孩子嗎——咱們祝他成功吧。
離開他們,我感覺到無比的疲倦和虛弱,按老呂的話說,買單的時候到了——從3天前到現在的72小時裡,所有接觸過火雞的人的記憶將被抹去。包括:送她去醫院的警察,醫生,個別圍觀群眾(有些過眼就忘的人不算),民政局人員,當然還有那個撞了她的司機。
這些人的帳都算在了我頭上,我感覺自己的力量被迅速抽乾,好在人數真的並不太多,很快就得到了緩解,但我仍虛弱得連一點力氣也沒有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在對待第二禁忌非常謹慎的原因。人數再多一些我可能早就掛了。
這是活該,是懲罰,與其說我抹平了他們的記憶,不如說我是一個偷時間的人,我偷走了他們生命中一小段的時間,一小段的回憶。
後來我終於攔到了一輛計程車,我無力地跟司機說了一句“王府大街”後就閉目不語。
司機發動車,開始喋喋不休。他說:“倒黴嘿,油價前天漲了,早知道就該先儲兩桶來著。”
我睜眼一看樂了:這不是剛才送我和呂唯民那哥們嗎?
不過他已經不認識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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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是下午5點的事,當時存稿有不到4000,想的就是碼個小長章晚上發的,結果打雷
半夜12點,電來了,真不知道它是怎麼好的,搞得我很被動啊,去發個4000吧,情節還前後不挨著,不發吧,電來了你為什麼不發,於是趕緊連大褲衩也沒穿下地碼字,終於搞了一整章出來.特此晚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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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看來,抹去人記憶向來是很卑劣很嚴重的事情,失憶的人絕對又可憐又可恨,不過何安憶是妖,就沒那麼多顧慮了,抹人記憶其實還牽涉到一個蝴蝶效應的問題,以後會慢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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