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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之初提到,物業上近期會組織一個大型的文藝活動。
目的就是,為了強化物業和業主間的關係。
屆時,會請些演藝。
關鍵是,這陳之初還問我和阿彪,有啥才藝。
說是隻要能過關,都有費用。
反正不圖錢兒,就樂呵樂呵唄。
這然後還有評獎,如果能評個一、二、三等獎,錢就多些,還發證書。
有他陳之初在,你唱再濫他也能給你評進去。
為啥?陳之初和物業老總是兄弟關係。
有著絕對的權威。
“大爺的,我倆能有啥才藝。”
“砍人算不算?”
阿彪呲著厚嘴唇,半開玩笑地說道。
我倒是懂些音樂,唱的也湊合。
但我確實沒那心思。
畢竟咱在江湖上,走的是硬漢路線。
倒是可以想象,如果阿彪上臺去演,那會是怎樣一種景象?
他這副形象,典型的黑社會啊!
根本都不用做鑑定。
到時候,會不會有業主送面錦旗:感謝黑社會大哥阿彪先生,為我們獻歌一曲……
哈哈,那場景,肯定絕了。
不過我不想唱,不代表我不感興趣。
我是相當感興趣啊!
為別人。
誰?李真嘛!
那個在清河邂逅的藝校女生。
青春美麗,善良,懂事。
那首菊花臺,被她唱的繞樑三日,繞我三生。
反正這女孩兒,給我的印象超好。
她和她那些個同學,就喜歡接些演出,賺點零花、生活費。
也可能是想積累些舞臺經驗吧。
我曾答應過李真,如果遇到有甲方或者單位有演出活動,會幫她爭取一下的。
這不,機會就來了?
“陳經理,不,陳哥。”
“挑演員定節目這事兒,你真能做主?”
我試探地朝陳之初問道。
陳之初狠狠地揪了揪領帶,義正辭嚴地道:“操,必須的嘛!別看我是保安部經理,咱們這物業,哥哥我能當半個家!”
“噢,那就好。”
我點了點頭,給他倒了一杯酒。
然後直接道出了我的想法:“是這樣的,陳哥。”
“我有一個藝校的小妹,算朋友吧,她們幾個女同學經常一塊接演出。”
“反正就是,樂器啊,演唱啊,各方面的全都不含糊。”
“畢竟人家是專業的嘛。”
“你看能不能……”
還沒等我說完呢。
陳之初直接就一拍我肩膀:“行,交給我了!”
這麼痛快?
我趕快給他敬了杯酒,以表謝意。
然後陳之初表示,要一些她們的照片、資料啥的,得走流程嘛。
這個自然沒問題。
於是我就出門,給李真打去了電話。
李真聽到是我,激動壞了。
“趙大哥?”
“真的是你?太好了。”
“我還以為……你不理我了呢!”
這丫頭接到電話後,表現的那叫一個歡快,驚喜。
我這才記起,一直沒跟人家姑娘回電話呢。
都是手機沒電惹的禍。
“怎麼會呢!”
“你聽我說,現在有這樣一件事……”
我直截了當地跟她說了。
李真聽了非常高興。
她跟我說,這個演出,堪稱及時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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