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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羽璽跑出了火葬場以後,周圍全是樹林,所以他幾乎不顧及什麼,也不怕被人發現,即使發現了。憑藉自己現在的反應力,自己應該也可以察覺並且躲避。他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將近6個小時,終於累了,隨便找了一棵靠在樹上坐下休息。

毛羽璽你真的好蠢。”

毛羽璽不禁吐槽了一下自己,因為自己盲目的跑了出來,現在連自己在哪都不知道,這下好了,更像是個無頭蒼蠅一般到處亂竄,現在怎麼辦?只能抓頭皮。現在黃昏太陽落下,還是有一些涼嗖嗖的,衣服呢,剛剛在火化爐燒的破爛不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乞丐。在檢查衣服的時候,毛羽璽發現自己燒傷的地方竟然痊癒了,還沒有一點疤痕。回想了一下上次被車撞,按理說身體也應該受傷,憑藉當時的感覺,當時應該傷的也很重,可結果自己卻在火葬場安然無恙的醒了過來。而且自己還在活蹦亂跳。

其實,毛羽璽就算熟悉回去的路,他也不能回去,回到原來生活的地方,根本沒有地方容身,只能在城市裡到處流浪,別人看見自己這個樣子,更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除非毛羽璽可以隱身。但毛羽璽思考一會便覺得這樣很荒謬。他現在就像野外求生的貝爺,他知道,他現在最主要是該如何活下去。現在的自己沒有水,沒有食物,沒有金錢,生存的東西都沒有。更別提其他的事情了。

毛羽璽冷靜下來環顧四周,現在所在的地方也不是什麼荒郊野外,因為現在所在的地方,能看見不遠處的房屋。還不是一棟樓,是平房,應該是農村。

毛羽璽沒辦法了,只能試圖靠近,想辦法找一些可以用得到的東西。順其自然,如今這個時代,如果不是在荒野,那些生存指南根本用不上。在城市,哪怕在農村,總能找到有用的東西,哪怕是別人丟棄的。更何況現在的人環保意識下降,不管有用沒用都東西都會隨手一扔,因此運氣好的話,總能找到可以用的合適的東西。

毛羽璽起身繼續走了沒多久,走到了一個高速公路面前,透過上面的路牌。找到了回到原來生活的城市的路。

毛羽璽猶豫片刻,思索著是先去不遠處的村子看看能不能找到些什麼,還是沿著路回城市。最後他怕如果錯過這個村子之後,錯過生存的機會,最終還是打算去村子看一看。

走到村以後,毛羽璽發現一處舊衣服回收箱,在村口向東的地方還有一處蘋果園。看來這裡的村民可能以賣蘋果為生。毛羽璽沒有貿然行動,而是等到的天徹底變為黑夜。趁別人睡覺的時候,跑到舊衣服回收箱那裡,給自己翻出一套勉強合身的衣服。是一件黑色的衛衣,褲子是一件藍色牛仔褲,現在也不是看搭不搭配的時候,能穿就行了。

隨後毛羽璽又跑到果園裡,將原來燒壞的衣服疊起來綁在一起,綁成一個袋子,隨後爬到蘋果樹上摘下十幾個蘋果之後拿衣服做的袋子裝好背在肩上。手上還拿著三個啃了起來。

嗯,味道又香又甜,咬一口嘎嘣脆,水分也很足,果皮也薄,胡也小。也不知道是不是毛羽璽好久沒吃過東西。總之他覺得這蘋果非常好吃。

毛羽璽再次走到村口,望了一下,村子旁邊的石頭上刻著“燕歸村”三個大字。毛奕迪走到石頭面前,跪下磕了三個響頭,謝謝你們對我的幫助,你們等於是救了我一命,我將來一定加倍報恩,隨後便轉身離開。

回原來生活的城市的路途還很長,有100多公里,毛羽璽一天根本回不去,他徒步走了近十天,才到達目的地。途中毛羽璽的蘋果吃完以後,便開始啃樹皮,吃草根,那些草不知道是什麼名字,但還是吃的津津有味。他不怕中毒嗎?當然不怕,曾經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在校圖書館的書籍上看見過一些可食用的野生植物,便知道那些可以食用,這次剛好派上用場。

自己這一路上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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