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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族裡流行的那句話怎麼說來著——神選之人不以是非對錯為入選標準,只以神的個人喜好為準。我倒是沒把自己當成神,只不過是想有一場相對公平的交易罷了:我幫你實現部分理想,你幫我報復仇敵。
小慫倒也沒有什麼“沒傘沒靠的年輕人只能自己在雨中努力奔跑”的覺悟,他就是單純的喜歡,單純覺得好玩,這才參加籃球興趣小組的。小人物之所以總是小人物,就是因為他們從未想過這個世界的內在遊戲邏輯,更沒有想過如何利用這套邏輯,而我也是這樣的。
小慫正在六個籃球場最角落裡的那個,在對準籃框的各個角度,獨自玩投籃遊戲,你還別說,他確實是有這方面的天賦,拋得還挺準的,用的是雙手抬盆潑水式的潑水投籃法,無論3分還是2分,命中比達到90%以上。但小慫有個毛病,就是不能被別人看著拋,只要留意到有別人的目光轉向自己,命中率即刻降到三成以下。
我悄然附身後,感覺更加明顯,這種狀態,如果有了對抗,命中就會降到一成以下。難怪這小子躲在角落裡不停練習呢,就是想要練到完全純熟,達到不受干擾的程度。其實,這也蠻有意思,做一件簡單的事,日積月累,越來越熟練,一點一滴的進步,這感覺簡直讓人上癮。
我忽然覺得,報復的事嘛,其實不用著急,只要和聖馬錫騎士之子在同一個學校,每天都是機會。
聽著體育館內木地板傳來的籃球彈跳聲、投中籃框的唰唰聲、鞋底在地板上跑動的吱吱聲、啦啦隊員們的節奏口號聲……數十名少年青春洋溢,且附身讓我感同身受,讓我重新感受少年心性,感受青春時光,這可比報復誰重要多了。唉,我啊,我覺得自己真是個沒什麼出息的人呢,也太容易受人影響了,沉迷於這些小享樂中,常常就不顧及什麼大局了。
不過,到底誰規定了什麼是大局?
個人的享樂,個人的體驗,難道就不重要了?
是啊,我何必在意別人的看法呢,這是我的人生,在被終結之前,我覺得自主決定每天的體驗,才是最為重要的。
回想我的青少年,我覺得那時的我,太在意別人的目光,簡直就是為別人而活的,而等到中年時,卻又為了慾望而奔波忙碌,結果是什麼呢……現在重新注重起生活的體驗,為時不晚啊。
而且,我也還沒有想好報復的方式。
要讓聖馬錫騎士一家,甚至連同普希曼男爵的所有家族成員,雞犬不留,全部意外殞命,我根本不需要動用任何實體,就可以輕易做到,無非是為了掩人耳目,製造不被人懷疑的巧合,要多費一番心神罷了。
但這真是我想要的?
好像一點也不爽利,他們完全不會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感到後悔,估計還會走得很安詳。殺掉他們輕而易舉,難的是讓他們能夠體會到我那時被僱兇追殺的惱火。
行吧,我也不用著急,慢慢想……哎,這小慫,這一球拋得不好,他又被啦啦隊的叫聲分心了,別管那些小姑娘嘛,孩子,以後你長大了,會有很多朋友的,現在應該把心思都集中在遊戲裡才對嘛。
我稍稍地給他清理了一下意識中的雜草,讓他更加專注,這對於我來說也像是遊戲,意識中的雜草總是除了又生,生了又除,像是某種割草遊戲,嘿嘿,果然,有我的清理,小慫玩得越加開心,命中率快速提升,丟擲,唰地入框,然後急跑過去撿球,接著再度丟擲……
有的人就是招黑體質,就像長得可愛的貓狗總會讓人有想撫摸的衝動,而小慫的長相和動作,就是容易招人欺凌;同樣的,有的人從小就喜歡透過霸凌他人來找到自信,獲到快感,中心球場的那三個正在進行對抗訓練的孩子就是。我還沒有附身小慫之前,就能感受到他們身上帶著的滿滿惡意。
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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