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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前進。他們可能就在附近。”一個武裝分子大聲喊道。
“剛才那個傢伙,應該已經被我們炸上天了。”另外一個武裝分子回答道,“檢查一下那輛車,看看有沒有還活著的。找個人問話,我們要知道那些目標躲在哪裡。”
“是的,長官。”一個武裝分子一端著武器,小心地掃視了一下四周。走到燃燒的卡車邊,皺著眉往裡面看了看,“燒的太厲害了,看不清楚裡面。”
“好吧,全部散開,搜尋整個車站。”之前那個武裝人員大聲下令。
“噠噠噠!”林銳毫不客氣的端著機槍像那個武裝人員射擊。在作戰過程中大聲下令,這個傢伙犯了一個大忌諱。
這等於是暴露了他是首領的事實。
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這個道理誰都懂,真正的專業人士都會透過手語或者無線耳機通訊下達命令。
而不會像那個武裝分子那樣站在顯眼的地方大呼小叫,生怕別人不知道自己是指揮官。這簡直就是自己作死。
既然這個武裝分子作死,林銳也沒有必要客氣。他掃出了一排子彈,結結實實命中了那個武裝分子。
那個武裝分子被打得渾身冒血,像一口沉重的麻袋,重重的拍倒在地面上。
“臥倒。找掩護!”這些武裝分子一陣混亂,紛紛就地臥倒。而林銳等的就是這個結果。
他抓起了身邊幾個捆在一起的手雷,用皮帶捆住然後揮動了幾下,重重的甩了出去。
集束手雷,一般是用於攻擊防禦攻勢,或者堅固的戰車。曾經一度在二戰的時候很流行,但由於本身具有很大的侷限性,現在基本上已經沒有多少人用了。
因為使用集束手榴彈存在嚴重不足。首先是扔不遠,在戰壕裡只能投到10米遠,這個距離是非常危險的,不僅容易傷及己方,也有可能傷到自己,根本沒有任何補救的餘地。
其次,集束手榴彈的轟爆作用並不好。手榴彈主要靠破片殺傷敵人,對付集團的人員目標效果較好,但對付建築物和裝甲目標就很差。
木柄手榴彈的引爆裝置由拉火索、導爆索、雷管組成,拉火索摩擦點火後點燃導爆索,導爆索又將雷管點燃引爆炸藥,整個過程約3~4秒鐘。
由於加工工藝和材料的差異,每個手榴彈從拉火到爆炸,時間不一樣,第一個手榴彈爆炸的時候,其他手榴彈還沒有爆炸,會被炸離原地,要用來爆破敵人的碉堡工事,炸燬坦克就會分散爆炸能量,達不到爆破目的。
但林銳這個卻又是另外一回事,首先他用的不是那種木柄手榴彈。而是無柄手榴彈,為了增加投擲距離,他還使用了一根皮帶。
跟非洲土著人用的簡易投石器類似,可以藉助皮帶揮動之後的慣性,把物體拋投的更遠。
而且他是用來炸人的,實際上手雷不同時爆炸,反而能夠增加爆炸範圍。
因為手雷沒有同時爆炸,而是有先有後。先爆炸的手雷會把後爆炸的手雷,炸滾到旁邊,然後再繼續爆炸。
等於是把手雷原本的爆炸半徑擴大了很多。林銳選擇的時機也恰到好處,他先開火讓這些武裝分子趴在了地上,然後又停下來投擲手雷。
這些武裝分子聽到機槍停了之後,正是起身反擊掃射的時候。還沒反應過來幾個被捆成一團的手雷就扔了過來。
“轟轟轟。”一連串集聚的爆炸。這些剛剛回過神來的武裝分子被炸的人仰馬翻。
在這種作戰之中,再也沒有什麼比一個手雷滾到腳邊更讓人絕望慌亂的了。
林銳要的就是這種恐慌,他非常清楚,自己單槍匹馬。要跟這些武裝分子打硬仗,簡直就是找死。
別看他現在毫髮無損,但他畢竟只是一個人。所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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