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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珍躊躇片刻, 最終下定決心說出來:“我有一個小姐妹,上個月在一次站街時被一位客人開車帶走後就再沒有回來。人不見了,手機也關了機, 不知道是死是活。我原本想報警的, 但是俊哥不準,說警察不會管這種事。還說就算警察管了, 也會給我們自己帶來麻煩。”
俊哥名叫袁俊,是李珍所在的這個賣-淫團伙的首領。他手下有十幾個“小姐”,每天從小姐們的嫖資收入中提取一半的費用作為保護費。因為他組織賣-淫非法獲利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 抓獲後就被刑事拘留了。
徐飛當時還不以為然:“是不是你那個小姐妹服務到位, 讓客人太滿意了,所以留下她長期服務了?”
李珍直搖頭:“徐飛, 我不瞞你,這個小姐妹是我從蘇北老家帶出來的一位表妹。她今年才十七歲,剛進城, 膽子特小,幹什麼都會先問我。就算有客人想包她,她也一定會回來跟我說一聲的。可是她沒有,什麼交代都沒有就消失了。我擔心……她其實是出了事。懷疑那位客人……是不是……不小心……把她弄死了?”
不是沒有這種可能的。有些嫖客因為自己花了錢,為了值回票價,他們會反覆對妓-女進行摧殘與蹂-躪。李珍的表妹年紀又小,可能經不起這樣的折磨,在性-交易過程中出了什麼意外。
而嫖客如果不想承擔過失殺人的後果,自然會選擇私下把妓-女的屍體處理掉了事。反正一個妓-女的失蹤,一般情況下沒有人會關心在意。
這麼一想,徐飛就集中注意力,詳細詢問了李珍那位表妹汪琴出事當晚的情況。但她也知道得不太清楚,因為當時她先和一位客人離開了,汪琴被客人帶走時她並不在場。只是事後聽和汪琴一起站街的兩個女人不無羨慕地說,表妹今晚運氣好,找到了一位闊佬,開價後都沒還錢就一口答應讓她上了車。
當時,誰也想不到,運氣好的汪琴這一去,就如風箏斷了線似的,再不見蹤影。
李珍的直覺告訴她,表妹一定是出了事。否則沒理由會突然間人間蒸發。她一度想過要報警的,但是袁俊堅決不準,又是說警察不會管妓-女的死活;又是說如果警察來調查,大家都會有麻煩的云云。
在袁俊的軟硬兼施之下,李珍無奈放棄了報警的念頭。只是她心裡一直放不下這件事。這天遇上老同學徐飛後,就實在忍不住對他說出了口。
對於汪琴的突然失蹤,徐飛相信她一定已經遭遇了不測。
性產業女工其實是一項風險很高的工作,她們在為嫖客提供性服務的時候,是得不到任何“勞動保障”的。某些變態的客人還會折磨她們取樂,覺得那樣自己的錢才沒有白花。而妓-女們遭了罪還不能報警,因為這種性-交易不合法,報警也會給自己惹麻煩,所以只能打落牙齒往肚子裡吞。
汪琴失蹤已經有一個多月了,李珍拖上這麼久才對徐飛說出這件事,這讓警方根本沒法追查。況且具體案發時的情況李珍也並不清楚,她只是從其他站街女嘴裡得知,汪琴當時上了一輛藍色汽車。駕駛汽車的那個男人面孔完全隱在黑暗中,誰都沒看清楚。只是從聲音上可以聽出來是個年輕人。
這些線索實在太少了,簡直少得可憐。不但沒人看清楚那個男人的模樣,甚至連他駕駛的汽車型號都不清楚,這讓徐飛真是太無語了!
不過向李珍問明瞭汪琴失蹤的時間與地點後,徐飛還是想辦法調查了一下案發當天附近幾個路口的監控攝像頭。
汪琴失蹤的地點是東湖區附近的琴山路,時間大概是晚上十點半到十一點之間——當時和她一起站街的兩名站街女對於具體時間沒有留意,只記得大概是在這個時間內。
在案發時間內,徐飛在幾個路口的監控中發現七輛藍色汽車。其中四輛車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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