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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認同地點著頭說:“的確如此,雖然他有錯,但這個錯誤不應該招來如此嚴厲的懲罰。陳明霞徹底毀掉了他的視力,讓他的下半生永遠只能生活在黑暗中,這個懲罰實在太過殘酷。你說對嗎?”
池清清難得地沒有馬上附和男朋友的話,而是側著頭想了很久很久,才神色複雜地緩緩開了口。
“這個問題要看你站在誰的角度上去想了。如果我是那個向他求救卻被他視若無睹冷漠拒絕的人,我想我也會恨不得他從此瞎掉算了;但如果我是一位親人被刺瞎的家屬,那麼我會認為這樣的懲罰太殘酷了!不應該因為這種錯誤就毀掉一個人的一生。立場不同,想法就不同,誰都有自己的道理,很難說清楚誰對誰錯。”
“清清,你可以把自己代入受害人的角度去憎恨三位受害人,他們在道德方面也的確值得指責。但是刺瞎刺聾他們的懲罰,實在太嚴重了,這是一種比殺人還要惡劣的行為。因為被殺只是痛苦一下子,而被刺成瞎子聾子卻要痛苦一輩子。如果當時你在場,你應該也不敢站出來制止趙氏三姐妹或是那個醉漢,只是會幫忙打個報警電話。是吧?”
池清清無法否認這一點,囁嚅著說:“是的,因為我是一個女人,我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對付三個潑婦或是一個醉漢。只能打電話報警了!”
“陳明霞還算理智的地方就是她只報覆在場的男人,覺得他們有能力救人卻不救。但如果她再偏激一點,認為所有在場卻見死不救的人都應該被懲罰,無論男女。那就意味著像你這樣不敢出頭的人也會成為她的懲罰物件。如果你因此被她刺瞎了雙眼,還會覺得這是正義的復仇嗎?”
光是想像一下針尖刺入自己眼睛的畫面,池清清就忍不住機伶伶地打了一個寒戰,立刻不假思索地就搖頭說:“好吧,我必須要承認,雖然受害人也有錯,但是陳明霞的報復還是太偏激了!如果是暴打他們一頓出口惡氣也就算了,但刺瞎眼睛毀人一生就太過分了!如果我當時也在場,而且還因此被她刺瞎了眼睛,那就真是冤透了。”
雷霆結案陳詞般地說:“是的,三位受害人有錯,但陳明霞這種擅用私刑的行為更加有錯。她沒有權力按照自己的個人喜惡去審判他人與懲罰他人。她自以為是正義的,卻不知道她的做法,其實與當初打著懲治小三的旗幟扒光曹書韻衣服的趙家三姐妹並沒有區別——都一樣的罔顧法紀,覺得自己佔據了道德制高點,就有權利隨心所欲地去懲罰別人。如果大家都這樣想當然地為自己‘討公道’,那會天下大亂的。”
這下池清清徹底心悅誠服地點了頭。如果說之前她還覺得陳明霞的做法是情有可原,但聽了雷霆這番話後,她才意識到陳明霞看似正義的舉動,其實與趙家三姐妹並沒有什麼不同——她們同樣都是在自以為是地報私仇。而且手段過於殘忍,不給人解釋與分辯的機會,不給人留任何餘地與後路,任意妄為地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完全不在乎那樣會毀掉別人的一生。
警方嚴密監視了陳明霞很長一段時間,可是她每天的生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無非就是兩點一線的上班下班,偶爾和朋友一起逛個街,或者和同事們一起聚個餐什麼的,再沒有任何異常之處。
儘管很清楚陳明霞就是連環針刺傷人案的真兇,可是如果找不到證據證明這一點,法律上她就是清白的,警方對她無計可施。最終,馬嘯只能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無比悻然地撤銷了對她的監控。
對於這樣的結果,三名受害人的家屬都十分不滿。尤其李氏夫婦更是憤恨不已,因為他們的兒子李子軒,不但是受害者中最年輕的一個,也是最前途無量的一個。人為造成的終生失明,讓他原本光明遠大的前程徹底泡了湯,也就讓他的家人更加難以接受。
李母甚至還憤憤然地這麼說:“既然你們警察缺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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