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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鳳仙感激涕零:“謝謝,謝謝你們肯相信我的話。”
因為石鳳仙堅持女兒不可能殺人與自殺,也令馬嘯與雷霆相信了她的話,所以唯愛酒店男屍案與安逸公寓女屍案,被兩名刑警翻出所有案卷資料來重新審查了一遍。
兩樁案子從現場勘查,到證據提取都沒有發現問題在。馮英哲陳屍的酒店房間裡,找到了曾雯掉落的頭髮,而且那還是兩根新鮮脫落的頭髮,從毛囊處可以看出這一點。而曾雯陳屍的公寓內,也找到了馮英哲在酒店裡消失不見的手機。盛過毒茶的杯子上也只有她本人的指紋。兩個命案現場都沒有發現外人入侵的痕跡。
“這麼看來,證據鏈方面沒有問題,曾雯先殺死馮英哲再自殺,是一件證據充分的事。”
“馬叔,證據方面雖然很充分,但是情理方面卻解釋不通。正如曾雯的媽媽所說,她如果想要殺人並自殺,是一個需要反覆考慮的艱難過程。可是她卻完全跳過了這個過程,這就很奇怪了!而且,她還需要時間去搞毒-藥呢。氰-化-鉀也不是那麼好買的東西。”
“所以,你現在懷疑這樁案子不是情殺那麼簡單?”
“嗯,雖然最初看起來是一樁合情合理的情殺案,曾雯不忿於被馮英哲玩弄,所以憤而殺人報復,然後在自己的公寓裡畏罪自殺。但是石鳳仙的一番話卻讓兩樁命案出現了疑點。馬叔,設想一下,如果這一切並非曾雯的所作所為,那就意味著這是一樁設計巧妙的謀殺——有人同時殺害了一對情侶,卻將他們的死佈局為情殺。藉此迷惑警方,也趁機撇開自己的嫌疑。”
“小雷,這只是你的假設,有證據可以證明嗎?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都清晰無誤地指向是曾雯殺人後畏罪自殺。”
雖然沒有證據,但雷霆的大腦還是忍不住陷入了高速運轉模式。他一邊思索著一邊說:“馬叔,如果這個假設是對的,那麼兇手應該就是酒店的那位無名女郎。她自始至終沒有露過真面目,更沒有留下任何身份資訊。沒有人真正知道她是誰,警方是因為在曾雯的公寓裡發現她的屍體穿著同樣一條長裙,沙發上也擱著同樣的寬簷草帽與墨鏡,才推斷她一定就是那位無名女郎。可如果曾雯不是,那就意味著有一個女人穿著這身衣服在酒店殺死馮英哲後,再跑來公寓殺了曾雯,並留下自己的全套裝束嫁禍於她。”
一番話說到最後時,雷霆猛地一下從椅子上跳起來,激動無比地對馬嘯說:“對了馬叔,我應該可以找到證據來證明這個假設了。證物室裡還儲存著那頂寬簷草帽和那副墨鏡,可以讓鑑證科的人仔細鑑定一下這兩樣東西,看能否提取到dna證物。”
當初,警方之所以確認曾雯就是出現在酒店的無名女郎,是基於以下三點:
第一,穿在曾雯身上的那件波西米亞風藍色印花長裙,以及擱在沙發上的寬簷草帽和超大墨鏡,都符合酒店前臺小姐對無名女郎外貌特徵的描繪。相關證物照給前臺小姐看過後,也被她指證就是同樣的東西。
第二,懷疑曾雯就是無名女郎後,馬嘯特意調閱了公寓電梯裡的監控錄影。錄影證明當晚八點鐘,頭戴草帽,鼻架墨鏡,身穿長裙的曾雯走進電梯離開了家,而一個小時後的九點鐘,同樣裝束的曾雯又走進電梯回了家,然後再也沒有出去過。這個時間段,正好是那位無名女郎出現在酒店的時間段。從另一側面證實了曾雯就是該女郎。
第三,在馮英哲斃命的酒店房間裡找到的那兩根長鬈髮,dna鑑定與曾雯相吻合;
綜合上述三點,警方毫不懷疑地認定曾雯就是在唯愛酒店出現過的那位無名女郎。
現在,對於曾雯是否就是無名女郎的事,雷霆產生了疑惑。他想要徹底證實這件事,因此想到了讓鑑證科詳細檢查案發當晚曾雯理應佩戴過的草帽與墨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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