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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你怎麼想的。兒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外孫畢竟隔了一層,你當然是選擇保兒子了。對吧?”
李萍的確是這麼想的,楊明是她的親生兒子,而棒棒不過是女兒楊晴的孩子,與她隔了一層血緣關係。整個綁架計劃是楊明反覆策劃過的,警察未必找得出直接證據證明兒子有罪。所以她不能自亂陣腳,不打自招。而如果說出棒棒被藏匿的地點,就無形中證明了是他們母子倆串通一氣綁架了孩子。
雖然,楊明目前出了車禍躺在醫院,但他並沒有死,而只要活下來了就意味著未來還有無限可能。李萍無論如何不希望僥倖生還的兒子下半輩子都交代在監獄裡。她年紀大了,抓了也就抓了,兒子才二十來歲,她無論如何也要努力護住他,哪怕需要付出外孫的生命作代價。
深深地垂下頭避開馬嘯銳利如針的視線,李萍聲音木然又機械地再次重複:“警官,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總之我不知道孩子在哪裡,棒棒被綁架的事真的和我們母子倆沒關係。”
當初,就是因為這份無原則的母愛,李萍答應了幫助兒子楊明綁架外孫小棒棒。
楊明今年二十七歲,年近而立卻一事無成,每天把大把時間都花在牌桌上,正經事不想幹,打起麻將來卻可以整天整宿地不下桌。
因為沉溺於賭博,楊明欠下了不少債務,已經厚著臉皮找姐姐借過好幾次錢了。最近一次他又找姐姐借錢時,被姐夫胡振邦婉轉地拒絕了。他就懷恨在心,並想到聯合母親與女友一起綁架年僅兩歲的親外甥小棒棒,打算藉此向姐夫勒索三十萬。
李萍雖然一開始反對兒子的這一計劃,可是經不起他反覆纏磨。最終,對楊明的一慣溺愛心理還是讓她答應了協助他。
案發當天,楊明先叫小美拿著撿來的身份證去租了一輛車,再為汽車換上一套特意偷來的車牌。這樣雙管齊下的“上保險”,能讓自己暴露的風險減到最低。
當楊明駕駛著車輛憑母親的門卡刷卡進入小區前,還特意在駕駛座前的擋風玻璃上噴一層細密水珠,那樣監控就無法拍攝到駕駛者的清晰面貌。儘管他已經很小心地戴了帽子和墨鏡,還把羽絨服的拉鍊一直拉到了下巴處,刻意遮住了自己的下半張臉。但是保險措施還是越多越好了。
來到姐夫家後,楊明與母親李萍串好口供,就綁住她抱起棒棒離開了。事先,李萍特意喂孩子喝下摻了安眠藥的牛奶,所以將孩子帶走非常順利。
兩三個小時後,楊明把孩子藏好了,把租來的汽車還回去了,才利用母親的手機給姐夫發了勒索簡訊。他租車時特意選擇的時租而非日租,因為用作犯案的工具不方便一直駕駛。萬一姐夫報了警,警方肯定會第一時間查案發當天進出過小區的所有汽車。這輛套-牌-車屆時會很容易暴露,如果還開著它到處跑就是對綁匪的身份不打自招。
當胡振邦火急火燎地趕回家鬆開“被綁”的岳母時,李萍按照兒子的囑咐告訴女婿綁架就發生在一刻鐘前。如果胡振邦堅持要報警救人,錯誤的案發時間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混淆警方的偵查方向。
當然,李萍的責任是儘量阻止女婿的報警行為,以便兒子順利達到目的。她還利用女兒楊晴擔心棒棒的心理,勸說她為了孩子的安全不要報警,破財消災。最終,心懷叵測的母親與毫不知情的女兒,一起聯合說服了胡振邦同意了掏錢贖人。
事實上,胡振邦給了三十萬贖金後,如果楊明見好就收,這樁綁架案也許就此息事寧人的過去了。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楊明拿到姐夫爽快掏出的三十萬後,就後悔錢要得太少了,又加碼再要二十萬。結果逼得胡振邦報了警。
事情鬧大了,現在對於李萍來說,兒子與外孫只能選一個,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對於這一選擇,她沒怎麼猶豫就下了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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