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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上班時。老闆的回覆是:“在,他就在後面車房跟著師傅修理一臺車。”
可是當雷霆和馬嘯走到車鋪後面找人時,修理工師傅卻告訴他們杜斌說身體不舒服提前走了。他們能猜出原因,一定是這小子是聽說有警察過來要求協助調查案件,他預感到前景不妙,所以趕緊腳底抹油開溜了。
果然,警方立即出動人馬去新華小區抓人時,杜斌已經跑得無影無蹤。家裡只有他父親杜衛東在,杜衛東年近六十,早年因為工傷丟了半隻胳膊,是個獨臂人。
杜衛東雖然是一個花甲之年的殘疾老人,看似不可能涉案。但是警方並不認為他會是無辜的,恰恰相反,馬嘯相信他是這樁搶劫殺人案的從犯,協助兒子杜斌一起劫殺了駱秋芳。
因為駱秋芳在案發當天中午失蹤,直到次日凌晨被扔進江裡還活著,期間長達十幾個小時的人身拘禁只能是發生在杜家。而這段時間裡,杜衛東肯定是回過家,又或是根本一直呆在家裡,絕不可能會對兒子的罪惡之舉一無所知。可是他不但沒有報警,顯然還幫助兒子去江邊殺人拋屍。因為池清清看見涉案車輛中坐著兩個人。
為了證明這一點,警方將從外環路至南郊江岸拋屍點的幾條路線全部標註出來,再逐一調閱這幾條路上的所有監控攝像頭,果然發現這輛藍色雪鐵龍一路往南疾馳而行。而它最後出現在南郊某處路面監控中的地點,與拋屍點不過數百米遠。
那麼多個監控攝像頭中,有好幾個清晰拍到了杜衛東與兒子杜斌一起坐在車裡,他參與了兒子的罪行是板上釘釘無從抵賴的事。
第47章
警方在搜查杜家的過程中, 不但進一步確認了駱秋芳就是在杜家遇劫遇害的。而且相關證據還顯示,杜衛東不僅涉案,而且還並非兒子杜斌的從犯,反而是本案的主犯。
一來, 警方在杜家廚房的水槽下方找到屬於駱秋芳的三件金飾。顯然他們父子倆短時間內不敢把這些東西拿出去變賣,怕會引來警察的追查。
二來,鑑證人員利用發光氨在杜家內外都鑑別到了血跡。儘管時隔多日, 當初流過血的地方早已經被清洗過了。卻依然瞞不過靈敏的魯米諾試劑——淋漓血痕的藍光反應,從杜家大門口一路亮到樓道外四五米遠的地方後戛然而止。很明顯是將受了刀傷的駱秋芳從家裡轉移到車上的過程。
此外, 鑑證人員還從杜家找到了兩把牙刷用來提取dna樣本。經鑑定其中一把牙刷上的dna,與駱秋芳牙縫裡提取到的皮肉組織dna完全一致。一開始, 雷霆和馬嘯都還以為這肯定是杜斌的牙刷。不過, 當採集了杜衛東的唾沫樣本作對比後,結果讓他們十分意外。
dna樣本顯示, 駱秋芳與之發生過搏鬥、並咬傷過對方的人, 並不是杜斌, 而是杜衛東。
雷霆馬上調查了一下杜斌在案發當天的行蹤。根據修車行的排班表,他發現杜斌那天是上午班,也如常去上了班, 下午三點鐘後才能下班回家。而駱秋芳是一點多的時候離開了宋家, 這個時間段杜斌不可能出現在家門口並襲擊她。至此, 所有證據指向杜衛東才是抓走並禁錮了駱秋芳的人。他才是本案的主犯。
面對鐵證如山,杜衛東沒有抵賴,卻也沒有招供。無論馬嘯與雷霆如何審訊, 他自始至終都表情木然的一言不發。他們無從得知這位獨臂老人為什麼會要傷害駱秋芳,更加不知道這位殘疾老人是如何單憑一隻手就在樓道中制服了駱秋芳,並且還沒有驚動任何鄰居。
警方出動大隊人馬來新華小區抓人,警戒線將杜家封得嚴嚴實實。很快杜家父子涉嫌殺人的訊息就傳得整個小區盡人皆知。
宋慶生當天不在家,帶著母親和老婆一塊去了兒子家吃飯,為孫子慶生,直到晚上九點多鐘才回來。一下車,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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