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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北川幫他殺人,以此換取十根100克的金條來安頓好老婆兒子日後的生活。先預付一半,計劃成功再付另一半。
殺人計劃的準備期間,羅北川和萬樹廣一直約定時間秘密在天台會面。絕不使用手機和網路聯絡,因為他知道那樣很容易留下兩人合謀的證據。
案發當晚,羅北川在北京透過手機上網實時接收針孔攝像機傳來的畫面,看到肖倩送孫浩離開後,他就給萬樹廣打了一個電話,僅僅只是響了一下就掛掉。這是他們事先約定的暗號,聽到有電話響,就意味著可以上樓“幹活”了。
萬樹廣先刪除了這個未接來電,再以上廁所的理由悄悄去了c棟頂層,事先他特意準備了一包偽裝用的衣物放在天台,從帽子到口罩再到手套應有盡有。換上這套偽裝衣,他就利用羅北川事先告知的數字密碼開啟了1102室大門的密碼鎖,順利潛入屋子殺死了肖倩。並在臨走前按計劃帶走了原本安裝在臥室裡的針孔攝像頭,再秘密銷燬。
萬樹廣殺人後沒有和羅北川聯絡,他事前特別交代過沒那個必要。如果殺人計劃成功,次日自然會有警方“通知”他。第二天上午接到保姆周蘭香驚慌失措的報信電話時,他知道自己的計劃成功了。
羅北川乘飛機趕回s市後,先回家扮演了一位悲痛欲絕的丈夫角色,然後再去刑警隊配合調查。去地下停車場取車時,他貌似隨意地往地上扔了一個空煙盒。這也是事先約定的方式,煙盒裡會寫著另外五根金條的放置地點。
萬樹廣趁無人注意的時候撿起煙盒,按照地點提示在天台一處隱秘的地方找到了另外五根金條。那是羅北川昨天離家前就事先藏好的,因為他知道肖倩被殺後自己就沒時間去佈置這一切了,也很容易被警方發現異樣。
當天一下班,萬樹廣就坐兩個小時的班車趕回郊區的家。他把十根金條全部拿出來,告訴老婆自己如何“賺”了一大筆錢。得知丈夫已經身患絕症,為了妻兒不惜鋌而走險殺人,他老婆大哭了一場。哭過之後,她選擇和丈夫一起保守秘密。因為事已至此,她絕不能讓丈夫的“犧牲”變得毫無意義。夫妻倆一起秘密藏好了那十根金條。
然後萬樹廣返回自己的工作崗位提交辭職申請,打算把最後幾個月的時間用來與親人相處。他絕不能就那樣一走了之,小區剛剛發生了人命案,如果他不聲不響走掉肯定會引來警方的懷疑,所以他要按程式走辭職流程。但是他萬萬想不到警方還是懷疑上了他。
對於萬樹廣的落網,羅北川也同樣感到震動與意外。他重新審視了一遍自己的計劃,苦苦思索到底是在哪裡出了紕漏,結果一無所獲。他只能慶幸自己當初找對了人,因為萬樹廣是無論如何不會供出他的。
萬樹廣因為涉嫌殺人被抓後,他老婆含淚堅稱自己什麼都不知道,在他們家也搜不到金條。沒有證據支援警方那個買-兇-殺-人的推論,這樁案子最終只能以萬樹廣作為犯罪嫌疑人進入到起訴階段。
帝景園發生的這樁殺人案,因為池清清為案件的偵破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關於案情的最終結局,雷霆第一時間打電話告訴了她。
得知萬樹廣堅稱自己就是殺害肖倩的唯一真兇,羅北川因此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後,池清清無法不大失所望。
“不是吧?明明就是羅北川暗中找人殺了自己的老婆,他卻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你們警察就只能這樣眼睜睜地看著他逍遙法外嗎?”
雷霆雖然同樣心有不甘,卻只能無可奈何地嘆道:“沒辦法,我們能做的都做了,可實在沒有相關證據能指證羅北川。法律是要講證據,如果沒有實實在在的證據,誰也不能隨便指控另一個人犯有殺人罪。雖然你聽見了他說的話,知道是他殺了肖倩,可是這一切沒法用來當呈堂證供啊!”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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