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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手續?”
她暫時沒有搭理主動跟她聯絡的人,而是去看群規則。
群規則倒是很簡單,大致就三條內容。
一是把群名片改成領養或者是收養貓狗;
二是不要重複發領養資訊,把需要被領養的小動物放在群資訊內;
三是不要發廣告。
規則並沒有提及任何手續問題,倒是提了一句避免發快遞。
寄送活體動物目前來說還屬於違規行為,對動物本身也不友好,在運輸途中很可能造成各種意外狀況。
不過這條在群內基本沒有問題,畢竟這只是一個同城領養群,比較容易實現當面交接。
她再看了看聯絡她的人發來的所謂手續,比群規則要複雜得多。
一是要規定範圍,最好就在被領養人家附近。這個目的不是為了方便當面交接寵物,而是為了方便被領養人上門探視。
在看到這一條的時候,鍾霞就已經皺起了眉頭。
她想領養狗的目的,就是為了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的安全。
如果領養一條狗,還要讓陌生人上門,那一定程度上違背了她的初衷。
當然,對於探視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被領養出去的寵物沒有被虐待這一點,她覺得勉強能理解。
二是要領養人出示身份證件,目的也和上一條一樣。
萬一發生一些不願意看到的情況,被領養人能夠及時處理,哪怕不能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也能擴散這個人的身份,提醒別人不要再被這樣的人領養走寵物。
鍾霞總覺得這種操作,感情上能夠理解,但客觀上是不是已經觸及法律了?
不過她自己當然不是領養來虐的人,也不多置喙什麼。
三是要保證領養了之後不棄養,要科學餵養,生病給治。
這條完全能理解,但她看了看其中一個私聊她的人,要領養出去的是一條跟了他兩年的狗。
略過中間各種所謂不得已的理由,歸根究底,這不就是棄養嗎?
自己在幹著棄養的行為,反倒要求起別人來了?
她把整個人直接拉黑,再去看其它的領養資訊。
她看了一串資訊,感覺整個人更迷糊了:“早知道讓小云等會兒走了。”
搞得她現在不敢一個人去接毛孩子。
有個人陪著就會好很多。
她大學不是在y市讀的,本地沒有朋友同學,關係好的同事有一些,但同事之間的關係好也就那麼一回事。
她是公私分得很清的那種人。
想了想去,烏雲倒是距離她最近的一個親戚了。
烏雲是在高速公路的服務區看到鍾霞的資訊的,直接打了個電話過去:“遇到危險了?”
“沒有。防患未然嘛。”
“哦。那你別去什麼領養群,去查一下你附近有沒有犬隻收容中心,有的話我陪你一起去。”下次再去,他就可以直接飛過去了,不用開車這麼麻煩。
鍾霞想著大不了再給他包個紅包,就答應下來:“那行。到時候再麻煩你跑一趟。你現在到哪兒了?”
“已經快下高速了,我在服務區加個油。”借來的車總不能還把人家的油給開完了再還回去。
“那你自己路上小心,先掛了。”
“好。”
今天週三,鍾霞是請了假搬家的。
不能連著請兩天假,週四就要去上班。
烏雲週四倒是休息,但他忙著給自己的小窩添磚加瓦。
今天亮晶晶也要上班,他一個鳥在窩裡來回搗騰就很騰挪得開。
高慧娟幫他把裝滿了各種材料的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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