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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眼珠子轉了轉,意味深長說:“法律上,養子和親生子女具有同等的財產繼承權,盧家哥哥的話不能作為證據 。”

偏遠小鎮教育落後,上學識字就行。

大多數孩子高中前輟學,要麼去城裡打工掙錢,要麼繼承家裡的小吃店。

大學畢業的,在這裡都算高材生,人人敬佩。

這種環境下,懂法的更是寥寥無幾。

聽聞此話,店家大為震驚,不確定地問:“不、不會吧!養子畢竟是收養的,以後給點錢打發即可,大頭的財產歸親生骨肉。”

行人眼底掠過一縷暗芒,心裡登時有了主意。

他佯裝鄭重,從百度上搜出《繼承法》,拿給店家看。

“國家明文規定的,大家都得遵守。你們不給養子,他自己去法院起訴,你們照樣得老老實實給。”

店家初中輟學,認識的字不少。仔仔細細看完《繼承法》,他整個人如遭雷劈。

“我嘞個娘!以後可不敢隨便收養孩子、過繼孩子了,這不是明擺著禍害自己的親生孩子嗎?”

改革開放後,國家經濟飛速發展。

小鎮依山傍水,景色優美,吸引無數人來此旅遊。

人們的生活逐漸好起來,重男輕女的思想得到改善。

如今因為結婚買房的習俗,女兒也變得金貴起來。雖然依舊比不上兒子,但絕對排在養子女前頭。

辛辛苦苦打拼一輩子攢下的基業,落入外姓手裡,無異於給外人做嫁衣!

凡是有腦子的,都不會這麼幹!

店家後背滲出薄汗,心咕咚咕咚跳個不停。

“盧冉不見後,找了一陣子,沒找到。盧義就放棄了,帶著養子回城。孟麗不死心,每天在附近轉悠,期盼著女兒能回來見一面。”

講到最後,他的聲音慢慢減小,輕若蚊蠅。

顯然他也意識到不對勁兒。

盧冉失蹤後,孟麗精神出了問題,一直逗留鄉下。盧義和養子回城裡開公司、住大別墅,享受榮華富貴。

受苦受難的是孟麗母女倆,享福的卻是盧義父子二人。

如果盧冉還在,盧家的一切就是她的。養子寄人籬下,應該過得戰戰兢兢。

把整件事情梳理清楚,受益最大的就是養子。

當年,養子的證詞中止了警方的調查,結果他過得最好。

店家茅塞頓開,只覺自己發現了什麼了不得的秘密。

往地上淬口唾沫,他憤憤不平地痛罵:“白眼狼!盧家好心收養白山,白山卻狠心害盧冉。畜生不如!”

行人心底清楚,店家不是為盧家鳴不平,單純是有個地方令他展現正義感。

不過這一點足夠了!

人性可怕,掌控人性的弱點就不用怕。

行人趁機從包裡掏出自己的名片。

“老闆,我是個律師,姓馬,你可以叫我小馬。咱們這地方啊,法律意識太薄弱了。我想做件好事,幫大家普及法律。”

店家一聽,立刻責任感爆棚,熱情地握住對方的手。

“馬律師,你太好了,我支援你!有什麼需要,儘管說!能幫忙的,我一定幫!”

一來一回,雙方迅速拉近距離。

馬律師順勢住進店家妹夫的民宿,多買了幾斤小吃。

出門在外,有錢好辦事。如果辦不到,肯定是錢不夠,加錢就是。

店家笑逐顏開,拉著馬律師“大兄弟、大兄弟“的叫上。民宿老闆對馬律師也格外親切,免費提供熱水。

折騰一個多小時,終於安頓好。

馬律師送走熱心的幾人,鎖好房門,開燈、關窗簾,裡裡外外檢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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