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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華之年,人生最輝煌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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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練!”

“小子站好了!”

校場上的軍列裡,我手握劍柄,走過排排校武計程車卒一個個的盯,看著排排軍卒呼喝出槍,千年以後我再看到那一幕,心中滿是說不出的別離。

猛地伸出大手,校場上的將軍抓住一個士卒的臂膀,往前一抽,士卒身形不由得一晃

“站穩了!”

“看好!”

我奪過長槍身形下壓,上身一送雙臂一進,長槍游龍破風而進,身旁計程車卒睜著大眼看著將軍親自演示。

“看明白了?”

“明白了將軍!”

年輕計程車卒聲線裡滿是壓不住的尊崇,我把長槍還給拍拍他的肩膀,轉身而去。

槍不難練,很好上手,新卒用的都是這個,難得是精,其實哪樣都是難得是精。

軍中最好上手的兵器就是槍,刀要單手持不是太好練,你別把刀想的太容易了,但要面對騎兵,只能選槍。

衣甲閃光,拍過士卒肩甲的手是這樣的冰涼

戰場上要的就是甲冑越來越厚,從皮甲到銅甲,從銅甲到鐵甲,到重甲,一步步的厚,厚重千年。

因為我們都是一身重甲,大宋行軍,鎧甲太重無法久進,故未進備戰區域前所有人卷甲以赴。或放於牛車輜重(常有民夫背攜),身著軍衣,後世人看到影視上的那身布衣斗笠其實是我們的軍服,帶著紅纓的大布軍帽,他叫范陽笠,上陣不穿這個,穿鐵甲!重甲著身!

俟至戰區,全軍列陣,長槍如林,將軍下令,披甲!

至此,全軍披甲,行路再不卸甲。

由於鎧甲沉重,南國鐵甲問題沒法解決,沉重悶熱,所以要麼不需如此的兵種減重,輕步兵選用更輕便鎧甲,譬如紙甲;要麼避開夏季,如無必要夏季絕不出戰,只此兩法。

軍列齊整的校場上刀光閃耀,手握朴刀的兄弟肌肉虯結呼喝劈刀,雙手緊握,至今我的眼前仍能看到他們精赤的上身上鼓結的肌肉。

都是好兵,難以忘懷的好兵

看著他們大開大合的刀勢,臉上的驕傲發自內心的鋪面臉龐,戰陣之上,大開大合的朴刀威風無兩,步戰中蒙古人恨死了我們的朴刀軍。

朴刀最大的意義在於破甲,破甲一擊是朴刀最大的威力,許多時候連重甲都會被一刀斬殺。

朴刀最佔優勢處在於長度居中,故此適合河灣水師,地形窄狹,不便施展人群密集之處。

朴刀長,刀柄長數尺,三尺左右,或長或短,遠超普通刀劍。朴刀短,相比動輒丈論的長身刀槍,朴刀短下的長度極易在人群混戰中大發神威,特別是在武將手裡,幾如虎入羊群,手持朴刀,依靠強大膂力迎面劈下,劈到鎧甲直接劈穿。

生前一戰,我和身邊一排兄弟怒吼著手持朴刀步戰衝上,迎面攔腰剁翻一個一身重甲的蒙古步軍!

需要提及的是,古代戰陣,大開大合併不是說一下過去同時砍死一圈,不是,砍不死,掃過去是為了讓他格擋手縮回去,給你爭取主動權,為下一招做準備。武將出手都是快狠,因為都穿得有盔甲不是那麼好殺的,主要掃一個,幹倒其他都是運氣,砍人主要砍脆弱的脖頸,面,避開盔甲。

砍到人刃勢一定會頓一下,然後下一撞很難撞開鎧甲,這就是鐵甲。同時一刀砍死一圈,這個真的做不到,或者說很難做到。本將生前確有過一次同時砍死半圈兩三個,那是他們穿的皮甲,鐵甲從沒有過這種情況。

所以,直到今世,我也從未看重過皮甲,前世軍中皮甲都是一擊就透,只有不需衝陣的蒙古輕騎才可能會穿皮甲,目的減重,衝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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