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過每一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71章 買人(五),穿越後,我被團寵,開心過每一天,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全的,不是買個危險回來,給自家人引來殺身之禍的。
她看林大人的樣子,似乎在算計她,難道真的是殺人大魔頭。
李雲似乎聞到危險的氣味,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不是,李娘子誤氣了,如果是大魔頭,朝廷早就軟殺了,哪裡會留下來禍害百姓。
他們是暗衛,暗衛李娘子知道嗎?
就是專門保護京城朝廷高官的安全。
他們只是沒有保護好主子,被人發賣到這裡。
放心,他們不是賣主求榮,貪生怕死才沒有保護好主子的。
只是發生一些特殊的情況,才沒有保護好主子。
我之所以說李娘子敢不敢買他們?
是因為他們被賣到這裡,他們的主子不知道。
如果他們的主子回來,肯定會把他們帶回去的,李娘子到時就會人財兩空。
我才會那樣問你。”林牙人見李雲誤會了,趕緊給李雲解釋。
“原來是這樣?
剛才可把我嚇死了,還真以為是大魔頭。
既然不是,就沒有什麼不敢賣了。”李雲拍了拍胸口,真是被這個林大人嚇到了,說話能不能一下子說完。
“林大人,我們大晉朝有沒有津法規定。
有賣身契在手,被賣的下人與之前的一切天關,包括父母、妻兒、前主子。”李雲又問著林牙人。
“有,這就是為了保護買主的權益的,被賣之人,就是買主的所有物。
任何人都不能以親人或前主人的身份給買主輸壓,或要錢財等。”林牙人跟李雲解釋說。
如果有賣身契在手,下人就是屬於她的了。
“這不就行了,我買他們回來,他們就是我的下人了。
他們的前主子有什麼資格和權力要回他們。
除非他願意出高價,我也願意賣才可以。”既然都有這樣的律法,真不明白,林大人為什麼會這樣說。
“李娘子,雖然有律法,但他們的主子身份太特殊了。
那些津法可能沒法管得了他。”林牙人對李雲解釋對方身份的特殊,給她最後一次機會,如果她還是想買暗衛,他求之不得。
最多他打折,不掙她的提成,就當是他的補償吧。
補償她,因為他的私心讓她帶走幾個祖宗,至於她將來是禍是福就看她的造化了。
“他們的主子不會是當今那位吧?
如果是那位我可不敢要,也要不起。”身份特殊,不會是皇上的暗衛吧?
這個她還真要不起,那價格肯定是天價。
“不是,不是上面那位。
那位的人,我也不敢發賣。”林牙人趕緊解釋:“雖然不是上面那位,也接近那位。
李娘子,你明白嗎?”林牙人又開始跟李雲說。
“不是上面那位就可以了,至於其他的人,就沒什麼好怕了。
我這是正常買賣,是合法的,沒什麼可怕。”李雲聽說不是她想的那位,就放心了。
“話說,你們是正規的官牙吧?
我買那些暗衛是合法的吧?”李雲最後想了想,還是問清楚一點好,到時他們的前主人過來,她也可以理直氣壯地對他說。
“放心,是合法的,是經過馬縣令同意的。”林牙人對李雲說。
“既然是合法的,就不怕了。
不是有句話說‘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嗎?
既然皇子犯了法都要受懲罰,還有什麼可怕的。”李雲對林牙人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