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愛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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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慫了慫胳膊,道:“我羅林人打獵,維持生計,憑靠雙腿,並不一定要依賴牲畜等外力。”
李光亮讓王群,將所有行囊屯放在馬車上,他和林書毅馭馬先行,任由王群在後頭追趕。
林書毅私謂李光亮:“咱們是否很難為王群?”
畢竟他倆人騎馬先行,而王群就在後頭靠雙腿,一路吃著西北風、塵灰。
可是他同情李光亮,也無能為力。
李光亮笑道:“你就放心得了,你以為地尊大人是浪得虛名的泛泛之輩嗎?他的耐力,可以跑死馬。”
“噢,那麼地誇張?”
“酈界天尊庵東輕功高明,但地尊大人也是不同凡響,在短距離內速度天下少有高手有天尊迅捷,但地尊的持久力恐怖非常,據說千里範圍,長時間奔襲,三位天尊輪番車輪加力,怕也及不上一個王群。”
林書毅心道:估計是王群有北地羅林蠻人血統,精神力和膂力均有所加成。
三人之前談好了,凰都往北五十里開外一座北面一座村邑最大的酒館落腳。
林書毅、李光亮安置好房間、馬匹之後,在一片喧鬧聲中,王群風塵僕僕而來。
王群個高豪邁,氣勢森嚴,大步而來,不少路人都被他壯魏形貌及超然氣質給震駭到了。
嘖嘖,什麼叫氣場?
這就是。
林書毅下意識地想到了文斌,這個傢伙老是吹噓自己氣質陽剛,威武剛烈,如果和王群一比,明顯就是弱了幾個檔次。
“來,來……”
林書毅知道王群身型長大,再加上一路奔行,肯定耗費了不少力量,早早就讓酒館廚子獨家醬制了兩隻肥雞,外加醬爆豬肉一斤,桂花好酒一酲。
反正王群一個人的伙食,就及得上林書毅、李光亮。
林、李二人,對此沒有異議。
畢竟是他們誠邀王群出山相助,林書毅具備了條件,酒肉美食,自然力所能及給王群最好。
王群倒也爽朗,大口灌酒、吃肉,根本就不擔心新認識的小夥子,以及前同僚,在他飲食中下藥。
眾人望北面而行,一連十幾天,並無大事發生。
林書毅除去參加暴風獵殺場的競技而來凰都之外,就再也不曾到過更北面的地盤了。
相較於鳳朝國南疆、中土的繁華榮昌,凰都北方少見人流村邑,山林茂密,植物錯落,生機勃勃,憑著林書毅驚人的目力,能見到各種各樣的鳥獸動物,燕雀嘰嘰喳喳地飛到他的身上來,壓根本就不怕人。
熊羆、狐狸等野獸,甚至會主動地湊近來,覥顏討一些吃的。
林書毅也沒有吝嗇,直接拋擲鹿幹、魚乾……
林書毅心道:我宋城矛家可是獵戶出身,他們子弟時常在外打獵歷練,也幸虧他們的蹤跡不曾到北地來,不然這裡就是鳥獸屠宰場了。從側面可以看得出,北地的人樸素善良……
林書毅下意識地想到了風晴,像她溫婉善良的妹子,見到這般情景一定會感概萬千吧……
林書毅、李光亮,協作安營紮寨。
林書毅撿些乾柴,堆放在地,他修研文氏的《陰陽掌》,陽式掌法啟運體內異火露珠,生起烈烈的篝火來來,烹製餐食,那是小菜一碟,他也為大夥們熬煲熱水洗澡。
王群、李光亮都嘖嘖讚羨宋城絕學。
也許林書毅心中留下了風晴的倩影,倒不想傷害山林間小精靈,在飯菜中少見有肉食。
林書毅主動尋上了王群,言明吃齋的情況。
王群擺了擺手,笑道:“你可別把我當是無肉不歡的人,這幾天我吃肉都膩了,轉轉口味也是好。”
又是熬過了七八天,林書毅發現,即便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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