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太不公平了!
萬源之星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七十三章 太不公平了!,人在戀綜寫日記,女神變奇怪了,萬源之星,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又在做美夢了。’
胖迪嘟著嘴,看到林安又開始意淫。
她現在發現了,林安就是有一點不好,總是喜歡做白日夢。
就大蜜蜜,能給林安配個小綿羊性格的軟妹當經紀人麼?
顯然是不可能的。
就林安跟胖迪現在的公司,裡面的經紀人基本上都是大包大攬,特別有能力的那種。
別看戰戰的經紀人在陽山山底發癲。
但他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早點讓戰戰安全下山,不再出別的意外,好好把腳給治一治,早一點好。
這就可以挽回許多的經濟損失。
至於請救援隊這點錢,真不算個什麼。
網友要是罵人,經紀人自己一個人把黑鍋背下來就行了。
反正又不是山上的戰戰讓他這麼做的。
所以目前只要是比較出名的藝人,他的經紀人都會比較強勢。
基本不會有小女生這種存在。
不過大蜜蜜看到林安的日記,這就知道了林安喜歡這樣子的經紀人,立馬就讓公司裡的人幫林安物色。
五分鐘都不到。
一個非常完全符合林安要求的人選就遞到大蜜蜜這裡來了。
“齊小云?就定她算了,剛好讓她在林安身邊學點東西,說不定混熟了,還能讓林安給她寫幾首歌,這樣公司怎麼都不虧,至於林安的工作就交給胖迪的經紀人一起負責。”
大蜜蜜公司裡面想要找個符合林安要求的經紀人是挺難找的。
但是想找個不溫不火的小藝人,來當林安的經紀人,那倒是可以找到。
齊小云就是這麼一個小藝人。
跟林安一樣,她也是一個偶像,但她比林安更慘。
基本沒有任何機會火起來。
因為她除了有張可愛的外表,真就是一無是處。
所以就在公司裡一直當練習生,看將來有沒有出道的機會。
大蜜蜜的公司也不在乎,就這麼花一個月幾千塊錢把她養著。
反正公司是不會先著急的。
等這個齊小云意識到自己成為不了真正的偶像明星,那個時候她肯定會想解約。
娛樂圈的經紀公司,違約金都挺高的。
公司不著急和這些透明人解約的原因就在這兒。
只要有人願意掏違約金,那公司就能賺上一筆,橫豎都不會虧。
現在林安想找個軟萌的妹子做他的經紀人,大蜜蜜也就懶得去外面再聘請一個符合林安要求的人,直接在練習生裡面挑一個。
還省錢。
至於真正的工作,交給有能力的人負責就好。
這個齊小云只需要對接。
大蜜蜜決定後,就把這個齊小云的資料發給林安了。
然後讓公司的人給齊小云買機票,直接讓齊小云去到林安身邊。
“你把我公司最紅的女明星給拐跑了,我必須要在你身上煽塊肉下來!”
大蜜蜜知道林安還有很多存貨,剛好就讓真真找林安學說唱,讓齊小云去找林安學情歌。
當然。
林安要是能轉頭喜歡上齊小云。
放過胖迪的話。
大蜜蜜就開心了。
這樣她不僅白嫖了林安的才藝,還不用搭上她手下最能賺錢的女明星。
.......
“齊小云,我的經紀人?以前沒聽說過公司有這麼一號工作人員啊,胖迪,你認識她麼?”
林安收到大蜜蜜發來的資料後,還是有些意外的,不過他也沒懷疑大蜜蜜的動機。
大蜜蜜跟林安說,現在林安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