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拯救賈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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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來拯救大宋的【天降猛男】。
一整天的商討,期間涉及到了樞密副使、兩路的制置使這種一、二品大員的調任、升遷,必須得要找老爹下聖旨才能算數的。
老爹在聽了趙靈笙的提出的若干任命,正修煉到興頭的老爹,直接就把玉璽放在了垂拱殿內。
以後啥聖旨要蓋章,寶貝女兒你自己拿了玉璽蓋就成,有事沒事的別來打擾我修仙。
趙靈笙:老爹你真不怕你女兒把大宋給禍禍了?
趙擴:你爹禍禍了三十年,大宋還好好的呢,寶貝女兒我相信你可以的,大宋就交給你了。
有了玉璽在手,趙靈笙基本上和皇帝無異了,可是要讓一份【合法】的聖旨下達並且生效,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宋代的詔書種類分為七種:一曰冊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敕書,五曰誥命,六曰御札,七曰敕牓。
這裡就不過多的展開了。
皇帝下旨後首先是讓中書舍人來草擬聖旨,在宋代皇帝的旨意叫做【詞頭】,如果中書舍人覺得旨意的內容不合格,他還可以拒絕草擬聖旨,這種行為叫做【封還詞頭】。
草擬的聖旨得到皇帝的認可後,就可以抄寫在聖旨獨有的黃紙上,這個叫做【錄黃】。
抄寫完聖旨後,皇帝蓋上自己的玉璽,還要經過中書舍人【宣行】,中書舍人覺得聖旨不合格,可以拒絕在聖旨上簽名。
如果中書舍人覺得聖旨符合法度,就會簽下自己的名字,將聖旨發到門下省稽核,這個叫做【書行】。
在門下省負責稽核錄黃的叫給事中,給事中覺得聖旨不當,也可以封駁回去。
給事中籤字以後,再送到宰相手中,宰相簽字確定後,這一份聖旨才能夠正式生效。
當然了,因為一份聖旨太麻煩了,宋朝的皇帝就搞出了【手詔】,也就是自己書寫一份旨意,不用經過稽核直接送到相關機構去執行。
時間來到南宋以後,因為常年有奸相把持,所以許多聖旨的制度已經形同虛設。
就拿史彌遠矯詔擁立宋理宗這件事來說吧,除了楊桂枝皇后、史彌遠兩人外,還有一個關鍵人物鄭清之。
楊桂枝負責收趙與莒為養子,傳位給趙與莒的詔書都是鄭清之自己擬定的,史彌遠負責最終的實行。
在群臣參拜新皇的時候,發現座位上的皇帝不是太子,而是突然冒出來的趙與莒,中書舍人、給事中全部都沉默了。
由此可見,在南宋末年,北宋的那一套聖旨制度已經完全行不通了。
趙靈笙下達的這些旨意,自然不用擔心被封還、封駁,只是簡單的走一下流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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