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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長帶著自己的隨從衛軍以及布魯赫長老一名,押著審查要犯羅琳還有維利先行離開,返回裁判所去了。
但大批的宗教警察和審查官、書記官卻並沒有撤。他們還繼續對這棟樓實施了封鎖,並就地將實驗室改成了問詢調查以及審訊室,就要在現場對涉案的相關人員進行初審——他們當然不會把這些人都帶回裁判所。姑且不論兩個世界之間對於嫌疑人特別是宗教信仰案件嫌疑人拘押在法理問題上的扯皮與手續上面的繁雜討厭,裁判所的大牢可不是什麼人想蹲那就有資格可以蹲的。那非得是夠得上一定身份才有可能被帶過去。像這起案子裡的普通研究員低階能力者學生勤雜工之類的人,正如布魯赫長老所說,抓回去根本就是浪費裁決司的糧食和地盤。
當然,借用世俗司法系統的資源也不符合裁判所的習慣以及他們的傲慢,所以最後,只能是就地問詢。
宗教警察將實驗室底層徹底搜查後用能量柵欄改造成一個個的隔間,然後將審查名單上面的人單獨帶進去進行問詢。
對於審查名單上實習生、臨時工這些人,所謂的問詢還比較簡單,無非是一名書記官,兩名宗教警察。向他們詢問一些實驗室工作的經歷,然後再在形成的問詢筆錄上籤了字就可以走了。目前看起來對於他們的正常生活也並無什麼影響,最壞的後果無非是在司法系統裡留下了壞記錄而已。
但對於研究員的問詢和處置就嚴格得多也麻煩得多了,幾乎可以稱之為審訊了。每個被帶進隔間的研究員都將面對的是一個完整的審查團,包括一名審查官,兩名書記官,四名文書還有若干名執事差役以及一名專門進行能量控制與辯偽的衛軍能力者。每名被審查者被帶進隔間之後,都是由一名書記官先向他們宣佈由神殿裁決司和世俗法院聯名簽署的審查令以及授權書,讓他們簽字。然後就是或長或短時間不等的詳細問詢,期間他們說的每一個字甚至每一個表情每一種姿態都會詳細記錄,並讓他們簽字,截止到問詢結束形成記錄之後,這一切倒也還算正常的範圍。
然後真正的重頭戲來了,審查官會親自向他們宣佈,他們正式處於信仰審查的名單上,裁判所將持續對它們進行審查,在此期間一直到審查結束,他們均不得擅自離開燈塔星的範圍,裁判所有權利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對他們進行問詢甚至進一步調查,他們必須接受配合不得質疑。否則即視為對抗審查,裁判所有權利立即將他們羈押在案並採取適宜的手段強制他們配合審查。
宣佈完這一切之後,他們就會被帶到一張桌子前面,由執事差役用注射器在他們手腕上注射上微縮追蹤定位器,以確保他們不會擅自潛逃,裁判所隨時能找到他們。並且追蹤定位器設定了半個光年的限制距離。這意味著一旦他們離開放逐者星系的範圍,定位器將直接引爆能量將他們活活燒死——這是神殿對於判決為瀆神罪行的人通用的懲罰。
追蹤定位器是強制注射,如果研究員們配合還還則罷了,如果他們敢不配合,那麼宗教警察就會抓住他們的手腕強行對它們進行注射,甚至威脅將直接對他們植入生物晶片。如果那樣的話,即使審查結束,證明他們的清白的,信仰無可指摘,晶片也是不可能再取出來,只能帶一輩子了。
於是,大多是的被審查者都很識相,在宗教警察下威脅下噤若寒蟬,一句反對的話不敢說,乖乖配合他們對自己植入了定位器。
而對於普通研究員之外的能力者,除了同樣注射追蹤定位器之外,裁判所還額外針對他們的能量場進行了限制,在他們的身體四肢手腕,以及頸部和腰部鎖上了一整套的能量抑制環,這就鎖死了他們的能量迴圈使他們無法動用自己的能力場了。裁判所聲稱,這種作為是為了解除這些能力者反抗以及造成破壞的可能,既是對公共安全也是對他們本人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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